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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3日 23: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導報
◆經濟導報評論員 蘭恒敏
提高個稅起徵點的消息一公佈,全國人民歡呼雀躍,網上討論也十分熱烈。大家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見和建議。不過要想把這些意見和建議都吸收,把個稅改革搞得很完善,恐怕5年之內方案也推不出來。
有人建議,個稅繳納應該以家庭為單位。同樣每月3000元的收入,對一個“單身漢”和上有老下有小的“五口之家”而言,意義截然不同。引入家庭贍養因素,以家庭為單位綜合徵收個稅,成為人們對改革的企盼。有專家介紹,美國為納稅人提供以個人為單位的申報繳稅方式和以家庭為單位的申報繳稅方式,納稅人可以自選最“划算”的方式。美國的這種模式已實行許多年,並取得很好的效果。這種模式照顧到了不同家庭的實際需求,比如養育孩子、一個人工作等可以享受一定的免稅額,值得我國借鑒。
建議好不好?很好,也很合理。但在目前的情況下做不到。
按家庭為單位徵收個稅,最重要的是稅務部門能夠掌握真實的家庭財産記錄。靠國人自覺申報家庭財産肯定不行。有人出國後回來感嘆:外國人真傻,做火車打卡交錢,旁邊沒有一個人監視,全憑旅客自覺繳費,我能很輕鬆地逃票坐車。以這種國民素質實行自覺申報家庭財産,根本行不通。稅務部門單獨構建一套家庭財産徵信系統,既十分困難,又沒必要。可行的辦法是在全國建立一套全面的個人和家庭信息系統,涵蓋就業、社保、醫療、住房、納稅等方面信息。但這樣一套系統,沒有5年恐怕建立不起來。
還有,以家庭為單位徵收個稅,肯定不如按個人收入徵稅更直接、更方便、更嚴格。偷漏稅的情況估計少不了,這就需要加大徵管力度,加大違法的成本。而要做到這一點,就需要修改現行的稅法、刑法等,個稅改革政策推出的時間也會拖長。
有人建議,個稅起徵點應該按不同區域進行不同劃分。比如在一線大城市,起徵點可以提高到4000元甚至5000元。大城市雖然收入高,但生活負擔重,各方面的生活成本也高。如果能提高到這種水平,能給很大一部分城市工作者減輕不少的負擔。一些中型城市,起徵點定在3000元也算比較適合了。
這個建議説的也是實情。但小城鎮的人同樣有話説:大城市高收入、高生活成本、高個稅負擔天經地義。要不我們換過來:你來過低收入、低生活成本、低個稅負擔的生活,我去過高收入、高生活成本、高個稅負擔的生活,如何?
還有人認為,提高起徵標準,往往是高收入者受益較多,中等收入者減稅較少。佔工薪收入者大部分的低收入者,則由於本不需要納稅而不會受益。高工薪收入者減稅較多,是因為對工薪所得項目個人所得稅實行超額累進徵收,相應在減稅時也有累退效應。
總之,有的建議是立場和利益訴求的問題,有的建議是可行性與可能性是否匹配的問題。如果政策制定者囿于其中的爭論莫衷一是,就會使政策長期處於“議而不決”的狀態。當前個稅改革應該把握兩個基本原則:一是照顧大多數;二是要快。由於物價上漲較大,多數人群已經切切實實感受到了生活壓力。所以,個稅改革只要大方向、大框架確定下來,就應儘快推出,紓緩民困。
從經濟發展角度看,當前緊縮貨幣、高用工價格、高油價等,已經使不少企業開始難過。而1月外匯佔款猛增,引發近期或上調存準率的憂慮;另一方面,2月PMI連續第三個月下滑,降至52.2%,經濟有“硬著陸”的危險。如果不加快個稅改革,提高居民消費能力,一旦經濟大幅下滑,消費不振,又要再次進行投資拉動,形勢將極為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