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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繼明:適時推出遺産稅 以解決收入分配不公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3日 21: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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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網3月3日訊(記者 梁麗霞)3月3日下午,全國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在北京開幕,房價、物價、社保等民生問題再次受到政協委員的關注。其中收入分配是否合理,能否實現均衡共享式增長,從而推動國富向民富轉變無疑是代表委員最為關心的熱點話題之一。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蔡繼明認為,當前行業間的工資差距主要表現在壟斷行業和非壟斷行業的收入差距太大。解決收入分配不合理的問題,個稅調整是一個途徑,除此之外,還應該適時及時推出遺産稅。

  壟斷行業收入過高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社會財富增長迅速,但是財富分配結構不合理、經濟發展成果沒有實現均衡共享日顯突出。分配結構中勞動者報酬佔比、居民收入佔比逐步下降,城鄉收入差距、行業收入差距、區域收入差距等不斷擴大。之前有媒體報道,中國行業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已達15倍,人社部專家隨即出面澄清,表示由於比較口徑的不同,歐洲國家的3倍,是按大行業劃分來比的;中國的15倍,是按細分行業來比的。按大行業比,中國的行業工資落差為4.7倍。儘管如此,但民眾對收入分配不公的感受也是實實在在的。蔡繼明説:“當前行業間的工資差距主要是壟斷行業和非壟斷行業的收入差距太大。我國的壟斷行業不是通過競爭公平形成的,大部分是由政府壟斷形成的。壟斷行業不僅高管收入高,普通員工收入也遠遠高於一般行業。”

  收入分配合理化最重要的就是讓大多數人富裕起來, “十二五”規劃建議(以下簡稱“建議”)中提到“堅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堅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使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 “建議”明確提出,要提高 “兩個比重”,即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實現“兩個同步”,即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産率提高同步”,並將“城鄉居民收入普遍較快增加”作為今後五年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之一。

  應適時推出遺産稅

  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認為有必要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調整工資薪金所得稅率級次級距,並相應調整個體工商戶生産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率級距。其中提到的“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即我們通常所説的個稅起徵點將提高。這也被眾多業內人士認為是調節收入分配的途徑之一。蔡繼明認為,個稅起徵點的調整就是降低政府收入,增加居民收入的一個手段。個人所得稅除了降低居民稅收負擔,增加居民收入之外,居民之間的收入差距也是一個調整的對象。提高個稅起徵點,低收入階層納稅的比例就減少了,高收入階層的納稅比例就增多了,這樣他們的收入差距就會減小。

  除了個稅調整,蔡繼明坦言,適時和及時推出遺産稅也是調節收入分配的途徑之一。“高收入階層和低收入階層差距過大,特別是億萬富翁據説在亞太增長速度是最快的,福布斯全球排行榜大家也看到了,我們國家進入全球排行榜的富翁的人數大概僅次於美國。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特別是在改革開放30年以後,第一代富翁都面臨著把他們的財富向第二代轉移,這時候如果不及時推出遺産稅,就會把這一代形成的不平等的收入傳到下一代,我們鼓勵每一代人通過自己的努力,去發財致富,成為億萬富翁,但是這種不平等代代相傳,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