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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上皇宮再次被定性違法建築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3日 18: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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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深圳3月3日電(“新華視點”記者彭勇) 新華社“新華視點”欄目曾三度報道的深圳“海上皇宮”事件又有新的進展:深圳市海洋局和龍崗區政府2日在深圳市政府在線發佈消息稱:“海上皇宮”屬於非法佔用海域,收回龍崗區農林漁業局擅自發放的“養殖登記證”。這意味著“海上皇宮”再一次被定性為違法建築。

  該通報説,近日深圳市海上精英娛樂有限公司位於龍崗區南澳街道東山灣海域的海上構築物(即“海上皇宮”),經省、市海洋部門和龍崗區政府核查,認定不符合我國海域使用管理法及漁業法相關規定,屬於非法佔用海域。

  通報表示,龍崗區農林漁業局于3月1日收回了其擅自發放給深圳市海上精英娛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菁麗的“養殖登記證”。目前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正對深圳市海上精英娛樂有限公司非法佔用海域行為依法進行處理,並將及時向社會公佈處理進展情況,歡迎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進行監督。

  “海上皇宮”建於2003年,由於非法侵佔海域修建豪華私人娛樂場所而被政府相關部門認定為違法建築。儘管如此,“海上皇宮”卻在執法部門眼皮底下越建越大。直到2010年1月,在媒體的監督下,廣東省海洋局成立調查組對案件進行了全面調查,認定“海上皇宮”非法佔用海域事實清楚,證據確鑿。2010年5月,法院判決要求“海上皇宮”拆解,恢復海域原狀。

  然而,今年2月,“海上皇宮”再次獲得合法經營許可。所謂的“改正”,就是被分拆為兩個部分,主體建築和防波堤被拖到原來的位置附近,游泳池和跑馬場部分被拖到靠近碼頭的地方,兩者相距三四百米。讓人震驚的是,主體建築南面新建了100平方米左右的水産養殖網箱,憑藉這個網箱獲得了龍崗區農林漁業局頒發的養殖登記證和休閒垂釣證,海域面積2980平方米的“海上皇宮”以“垂釣”之名再次亮相。

  “新華視點”記者隨即對其進行了追蹤調查,對“海上皇宮”所謂的“合理處置”存在拆解不到位、整改不充分等問題提出了質疑。

  如今,相關部門對“海上皇宮”違法行為“再查處”決定已公佈;同時,深圳市海上精英娛樂有限公司3日也發表聲明表示,尊重相關部門的處理決定。但是,對“海上皇宮”違法行為的查處會不會再次“流産”違法發放“養殖證”和“垂釣證”的相關責任人有沒有受到嚴肅處理“新華視點”記者將繼續跟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