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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小收入差距,應改革財稅體制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3日 06: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時代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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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王玨磊 實習生 趙淑菊 發自上海、北京

  受訪人:中國經濟改革研究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 王小魯

  時代週報:國民收入分配直接關乎社會的公平正義,近年來,收入差距持續擴大。目前,我國貧富分化的現狀究竟如何?

  王小魯:統計數據顯示,我國從上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居民收入差距持續擴大,基尼系數已經從1984年的0.26上升到2005年的0.47。但還有許多跡象顯示,目前我國實際的收入差距,明顯大於統計數據顯示的收入差距。我最近的一項調查顯示,2008年佔城鎮居民家庭10%的最高收入居民的真實人均可支配收入約為13.9萬元,而不是統計顯示的4.3萬元。

  時代週報:收入差距擴大,是什麼原因導致的?

  王小魯:目前國民收入分配中,勞動報酬所佔比重持續下降,是導致收入差距持續擴大的一個基本原因。對此,學術界基本上形成了共識。此外,一個時期以來,企業和政府集中的財力在國民收入分配中呈不斷上升的趨勢。這與制度不健全直接相關。收入分配越來越向資源性和壟斷性行業傾斜。現行的土地管理制度也讓地方政府和房地産開發商從高地價、高房價中大量得益,使收入和財富大量向他們和有能力炒房的高收入階層轉移,形成逆向再分配。而且,現行稅收徵管體系不健全,勞動報酬和非勞動收入之間稅負不均,各類非勞動收入的稅收徵管薄弱,導致越是高收入階層,稅收漏失越嚴重,實際稅負越低,擴大了收入差距。少部分高收入居民擁有越來越多的無法明確界定的灰色收入也是收入差距拉大的一個重要原因,這主要與圍繞權力産生的腐敗行為有關。

  時代週報: 如何縮小收入差距,當前公眾比較關注以法律和行政手段提高工資性收入和居民初次收入分配的比重,也包括減少企業稅負。這種方法是否可行?

  王小魯:這種做法包括提高個稅起徵點,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甚至使用行政方式要求企業提高工資水平等,也包括減少企業稅負。這些可能有一定的作用,但這一途徑的可操作空間和有效性是有限的,調整過當就會帶來負面影響。

  首先,目前我國個稅起徵點為2000元/月,考慮到近期低收入階層工資水平提高的情況和通貨膨脹的情況,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個稅起徵點是合理的。不過如果過大幅度提高起徵點,受益者就將變成中等收入以上和高收入階層。這不解決收入差距問題。另一個問題是,目前不同人群的個稅負擔不同,工薪收入的稅率最高到45%,而資本收入和偶然所得只交20%,有些收入還不用交稅。這種稅負不均的情況應當改變。

  其次,一個時期以來各地紛紛調高了最低工資標準,這大體上與市場上的工資水平上漲幅度相吻合。但如果上調幅度過大,超過了市場上非熟練工人的均衡工資水平,則可能迫使一部分企業減少從業人員乃至關閉,造成減少就業機會的負面影響。總體而言,工資水平仍然應由市場決定而不是由政府決定。但通過完善法律和建立工資協商談判機制來保護勞工利益,是非常必要的。

  再次,由於我國小企業勞動密集度高,經營環境較差,減少小企業的稅負有一定可行性,對擴大就業和提高勞動者報酬可能會有一定幫助。但如果全面降低企業稅負,未必會有明顯的擴大就業和提高工資的效果。同時,在政府效率沒有明顯改善的情況下,減稅就必然意味著要減少某些必要的政府支出。其中可能包括削減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而這首先打擊的是窮人,不利於調整收入差距。因此比減稅更重要的,是首先改善政府支出結構,減少政府自身消費和不必要的投資,加強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和轉移支付的力度。

  時代週報:縮小收入差距,從何處著手能具有較大的政策空間,取得較好的效果?

  王小魯:首先,現行財稅體制、土地開發出讓制度需要改變,政府透明度需要提高,從而減少腐敗、收入分配不公和公共資源浪費的現象。其次,要改善小企業經營環境、減少壟斷,促進民營經濟繼續發展。根據2008年經濟普查數據,我國小型工業企業和工業個體經營戶的從業人員佔工業從業人員總數的65%。但根據一些調查信息看,這些小型或微型企業的經營環境、融資環境都較差,這種情況也直接影響著千千萬萬勞動者的就業和收入狀況。其中,小型民間金融機構發育不良,是制約小企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此外,我國職業介紹、就業培訓、中等職業教育、企業服務等領域也亟待發展和規範。因此要擴大就業和提高勞動者報酬,需要從這些社會基礎設施做起。

  此外,是通過再分配途徑間接提高勞動者和低收入階層的收入。這主要包括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改善公共醫療、教育和住房服務,加大轉移支付的力度。這些方面的改善能夠有效減輕工薪階層和中低收入者的負擔,起到減小收入差距、改善收入分配狀況的作用,是需要重點關注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