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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租房留住青年人才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3日 01: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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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冰

  《住房保障法》出臺在即,如何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進程,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體系和法律制度,成了許多人大代表熱議的話題。其中,大力發展公共租賃房,以吸引青年人才,尤其受到來自學術界的代表的關注。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科學院院士褚君浩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他在今年“兩會”上將提出關於“柔性租售房”的議案。

  褚君浩表示,在制定《住房保障法》時首先要對各種保障性住房明確定位。比如保障性住房包括兩類,一是由政府主導的廉租房、公共租賃房、經濟適用房;二是由政府和單位共同主導的柔性租售房,它是一種住戶可以長期租用或先租後售的、由單位或單位和政府共同出資建造的保障性住房。

  褚君浩針對“柔性租售房”提出了具體建議:“柔性租售房”主要針對“夾心層”群體中的青年人才,如無房戶青年人才和引進人才。根據系統或單位的人才狀況,首先租賃給單位內部“夾心層”青年人才,租期可長可短,按照一定標準收取房租。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10年或20年以上,可將該套住房賣給青年人才,出售價格按市場價,青年人才此前累積交納的租金在買房時可以抵作部分房價。

  根據褚君浩的方案,政府在柔性租售房用地方面應制定相應規劃。建造用地可以利用系統或單位內已有的閒置用地,或由政府批地。政府在城市規劃和土地性質轉變上給予優惠和支持。産權按出資情況歸政府和單位系統共有。

  褚君浩表示,目前存在的一個問題是,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公共租賃房,在保障覆蓋範圍上還是不能保障大部分“夾心層”的需求,同時也不能滿足人才引進的需求。因此需要在保障房中提出“柔性租售房”這種新模式來予以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