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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3日 01: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參考報
記者 王濤 孫韶華 北京報道
《經濟參考報》記者3月2日從中國政府網獲悉,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
會議認為,為加強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進一步減輕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有必要對個人所得稅法進行修改,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調整工資薪金所得稅率級次級距,並相應調整個體工商戶生産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率級距。
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多位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均表示,個稅改革是結構性減稅的重要措施,也是完善稅制、調整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步驟,在當前啟動改革是眾望所歸,也具備了較為成熟的條件。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李慶雲説,個稅免徵額的提高將直接減輕普通老百姓尤其是中低收入人群的負擔。
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介紹説,近年來我國已採取一系列結構性減稅措施,2009年因此而讓渡給企業、居民的利益約為5000億元,今後在這方面雖然可操作空間已收窄,但仍需積極考慮、動態優化。
以尤其受關注的免徵額(即人們常説的“起徵點”)為例,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研究員、財政研究室主任楊志勇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收入只有在扣除成本費用之後的餘額才是所得(應納稅所得額)。免徵額代表的是成本和費用,隨著物價水平的提高,生活成本和費用攀升,免徵額的提高是自然而然的事。
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表示,這次個稅調整主要應該達到三個目的,首先無論是提高免徵額還是減少級次、提高級距,目的都應該是從總體上減輕居民納稅的負擔,使得居民收入有所增加,政府稅收相對減少。二是除了使居民收入總體稅負減輕之外,還要有助於縮小高收入者與低收入者之間的貧富差距,將納稅負擔集中到高收入階層。從這個角度來看,提高個稅起徵點就是一個有效的措施。此外,從涉及到個體工商戶的個稅調整來看,意在減輕這部分群體的納稅負擔。
對於此次個稅改革的具體內容,代表委員也有諸多建議和期待。全國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宗慶後建議將個稅起徵點調至5000元。蔡繼明表示,“我個人認為起徵點到4000元比較合適。提高到4000元,也不過就是平均收入的兩倍。”李慶雲則認為,考慮到各地收入水平的差距,“個稅起徵點調到3000元比較合適。”
不過,楊志勇提醒説,個稅更需要的是全面改革,遠非免徵額提高那麼簡單。在賈康看來,個人所得稅改革的目標應包括降低低端稅負,同時強化對高端的徵收調節,但為達此目的,亟須通盤配套設計而決不應僅限于提高個稅減除費用標準。要堅持建立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改革方向,設計科學合理的稅收減免與扣除項目,以及更簡化、得當的累進稅率,真正減輕中低收入階層的稅收負擔而適當增加高收入者的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