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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缺失 太平間死者不“太平”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2日 22: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産經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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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胡碧波報道

  2011年,新年伊始,內蒙古托克托縣(以下簡稱托縣)醫院發生離奇事件——馮女士在醫院太平間準備入殮丈夫時,卻發現屍體不是自己丈夫,頓時傻了眼,悲慟欲絕,昏厥過去。

  太平間裏的意外

  去年12月,馮女士的丈夫陳某突發車禍,送往托縣縣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屍體停放在縣醫院的太平間。可是禍不單行,等待馮女士的,竟然是丈夫的屍體不翼而飛。

  事情發生後,太平間霍姓工作人員説,太平間只有一具屍體,肯定錯不了。但經過家人對死者的相貌特徵、傷情、衣服的再三描述及這位太平間工作人員的仔細辨認,發現確實不是馮女士的丈夫。

  當時這位工作人員就傻眼了,因為太平間裏所有的屍體美容和換衣服都是他一個人經手的,出了這樣的事情他難辭其咎,沒辦法只好打電話叫來醫院分管此事的李院長。經過李院長的推斷分析,可能是前一家人把屍體拉錯了,於是趕緊找來前一家人核實。這家人來了以後發現,前兩天下葬的竟然是別人的屍體,自己家人的屍體還躺在縣醫院的太平間。

  馮女士説,收殮丈夫屍體時,醫院太平間沒有對屍體進行姓名、年齡、死亡原因進行登記。

  姓霍的工作人員也承認,當時是因為太倉促並沒有給死者進行登記,以前處理類似事件,通常也不做任何登記。出現這樣的問題,應該是工作失誤。

  醫院:太平間已承包給個人

  就此事記者採訪了托縣醫院的安院長,安院長説:這件事情與我們醫院的關係不大,因為我們醫院的太平間早已承包給個人了。主要原因是太平間的承包人疏忽大意,這件事情只能由承包人處理。

  安院長還告訴記者,托縣醫院太平間的承包人是醫院的臨時工,兩年前開始承包太平間,還負責醫院的保安、太平間屍體美容等一系列工作。

  “內蒙古大多數的醫院甚至自治區區屬的幾家大醫院的太平間都是採用這種方式,也不是我們一家醫院這麼運作。”安院長説。

  據記者了解,這種運作方式違反政策和法規。《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呼市地區醫院太平間管理的通告》明確規定:醫院太平間屬於公益性非盈利殯葬設施,殯葬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醫院太平間的管理。呼市地區各醫院不得將太平間向其他單位和個人承包或租賃,已承包或租賃的應立即收回。

  衛生系統:應該歸民政部門監管

  那麼到底醫院太平間能否承包給個人呢?醫院太平間又歸哪個部門監管呢?帶著疑問記者採訪了3家“主管部門”。

  托縣衛生局張局長説,現在衛生系統沒有法律和法規可依據,來對醫院太平間進行管理和監督,這事還得找縣醫院的安院長。

  內蒙古衛生廳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對醫院太平間的管理,衛生部門無法可依,呼市政府既然發過管理文件,應屬屬地管理,建議去呼市衛生局和民政局找答案。

  在呼市衛生局醫政科記者見到了主管醫院的李科長。李科長説:“關於對醫院太平間的管理,以前我們也有過爭論,按照《殯葬管理條例》應該由民政部門監管,我認為太平間應該是民政部門在醫院設立的一個停屍點,理應由民政部門管理。”

  記者採訪了呼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的黃科長,黃科長也有一肚子的苦水。黃科長説,醫院太平間需要達到相關的標準才允許設立,必須由衛生部門審批,既然是衛生部門審批,他們就應該出臺相應的管理政策。自從呼市出臺相關法規性文件以後,呼市的幾個區醫院已經把太平間移交到了民政部門,從來沒有出過錯。可是下面旗縣和自治區屍源最大的幾家醫院的太平間卻一直沒有移交給民政部門,我們也無法監管。

  “另外,個人利益使然,外包太平間是醫院創收辦法之一,他們都不願意移交給民政部門。”一位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