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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2日 03: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據新華社電武漢市地稅局、市房管局近日聯合發佈通知,從1日開始對非住宅(含商鋪、寫字樓、廠房等)轉讓徵收5%的土地增值稅和3%的個人所得稅。
今年1月,武漢市出臺住房“限購令”後,一些投資商將投資重心從商品住宅轉向了不受“限購令”約束的商業地産。武漢市稅務和房管部門此次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存量房轉讓有關稅收徵管問題的通知》是繼住房“限購令”之後首次對商業地産進行調控。其中規定,從1日起對非住宅轉讓徵收5%的土地增值稅和3%的個人所得稅。
武漢市現行土地增值稅預徵率為:普通住宅預徵率為1.5%,非普通住宅預徵率為3%,非住宅類(商鋪、寫字樓)房地産預徵率為5%。
目前武漢市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是按照評估價徵收,稅率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