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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房價漲幅不能超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水平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7日 10: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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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昆明2月27日電(記者 關桂峰)昆明市政府26日對新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進行解讀,表示確保2011年該市新建商品住房年度價格漲幅低於該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水平,將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範圍內。

  昆明市政府表示,在商品房市場調控上,確保商品房用地總體供應充足,今年的商品房住房用地供應量原則上不低於前兩年平均實際供應量,並根據土地市場情況,合理安排土地供應上市節奏;進一步完善土地出讓方式,在全市範圍內採取以“限房價、競地價”供應中低價位的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加大閒置土地的處理力度,嚴格查處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對房地産開發投資達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價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土地及合同約定的土地開發項目。

  除了二套房首付六成、利率1.1倍外,昆明市還將嚴格執行國家房地産稅收政策。根據不同的銷售價格確定土地增值稅預徵率,做好土地增值稅徵收管理工作,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産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産所得稅徵收政策,堅決堵塞通過“陰陽合同”産生的稅收漏洞。

  “房價漲幅絕不能超過老百姓的收入漲幅。”昆明市政府副秘書長傅希説,昆明市還將住房保障工作目標納入區縣政府年度考核。

  昆明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今年昆明市將新建各類保障性住房11.4萬套,保證10月底前全部開工,今年完成建設至少5.5萬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