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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老總行賄國稅官員600余萬受審 被告認罪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7日 07: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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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老總行賄國稅官員600余萬受審 被告認罪

  姚增起在稅務稽查期間希望減輕處罰,被控行賄國稅官員

  本報訊 (記者 張媛)因涉嫌給國稅系統三名官員行賄600余萬元現金等,北京正普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老總姚增起被控行賄罪,日前在海淀法院受審。此案未當庭宣判。

  被告人表示認罪

  47歲的被告人姚增起,1988年畢業于中科院,取得博士學位,隨後曾經在中科院自動化所工作。案發前,姚增起為北京正普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簡稱正普公司)法定代表人。

  據指控,2005年至2006年間,姚增起在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對被告單位進行稅務稽查期間,為牟取減輕處罰等不正當利益,向稅務人員行賄,共計人民幣611.75萬元。

  昨日庭審期間,姚增起表示認罪。

  姚增起供述,當得知要檢查時,因擔心被查出大問題,他便找到了老鄉梁敏進,請他幫忙聯絡兩名稽查人員(即梁叢林、淩偉),希望能得到關照。

  於是,在梁敏進的牽線搭橋下,四人多次在一起吃飯,被告人在席間表示“一定會向他們表示感謝”,三人均沒有表態但也沒有拒絕。

  據姚增起稱,三人曾表示“正普公司的稅務問題可大可小,他們已經就這個問題與公安溝通過”。

  黃光裕案案發牽出

  最終,在稅務檢查結束後,被告人分三批將600萬元現金給了梁敏進,由後者給了其他兩人。

  除此之外,據姚增起稱,在稅務檢查過程中,梁叢林還曾給其打電話稱自己在哈爾濱出差輸了點錢,於是姚增起又通過銀行匯款的方式給了其1萬元。

  最終,2006年年初稅務檢查結束,正普公司補交80多萬元的增值稅和40多萬元的滯納金。

  檢察機關認為,姚增起的犯罪事實清楚,應當以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悉,直到黃光裕案案發,梁叢林和淩偉才被揭發出來,兩人又供出了梁敏進。市二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分別判處3人有期徒刑14年至12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