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5日 20:5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2月25日電 (記者 羅沙、何雨欣)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25日表決通過了車船稅法,規定乘用車車船稅按排氣量劃分為七檔徵收。佔總數87%左右的2.0升及以下乘用車車主名義稅負將不會增加。
法律規定,1.0升(含)以下的乘用車年基準稅額為60元至36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年基準稅額為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年基準稅額為360元至66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年基準稅額為660元至120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年基準稅額為1200元至24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年基準稅額為2400元至3600元;4.0升以上的年基準稅額為3600元至5400元。
乘用車是指核定載客9人或9人以下的小型客車。據統計,目前2.0升及以下乘用車佔我國乘用車總數的87%左右。
有關專家表示,這樣2.0升及以下乘用車的名義稅負不會增加,存量車船的車船稅收入與原來收入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