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農行儲戶資料驚現鬧市垃圾堆 隱私信息疑遭丟棄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5日 07: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荊楚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近年來,公民個人信息被非法洩露的情況時有發生:孩子剛一齣生,推銷奶粉、照滿月照的電話不斷;手機一開機,就會收到各類廣告信息;到銀行辦理業務、到證券公司開戶,都免不了填寫各種個人信息,而這些客戶隱私資料能否保密成了問題。

  這不,在(武漢)漢口沿河大道鄂航十五碼頭幹了10餘年保安的何廣旗吃完宵夜去值班的路上,經過農行武漢多福支行門口時,突然發現離銀行20米左右的的垃圾堆旁有一個很大的黑色塑料袋子,足足有四、五十斤。

  何廣旗説“一個大袋子,打開整理了一下,都是儲戶的個人隱私資料。”

  在這堆資料當中,不僅有當事人的家庭住址、電話號碼、收入狀況,還包括銀行的貴賓卡、審批表,存款餘額達10萬元以上的個人情況登記表,以及銀行跟商戶簽訂的POS機合同、辦貸款時作抵押的房産證。“還有工商執照、身份證複印件。要是別個撿到的,懂這一行,複印件都有,開一個信用卡,透支了本人也不知道。”

  面對一大堆他人的隱私資料,何廣旗不知如何是好,於是撥通了《事事關心》的熱線電話。

  記者聞訊趕到現場,細細數了一數,至少涉及200多位客戶的資料。這些資料上:所蓋的印章全是“農業銀行武漢多福支行”,客戶也大多都是漢正街多福路附近的商戶、居民。記者隨機電話聯絡上了一位叫胡丹的客戶,通過電話一一核對了她的個人信息,的確屬實。而電話那頭的胡丹對此卻是將信將疑,一頭霧水。當記者來到漢正街多福路市場將胡丹個人資料親手交給她手上時,胡丹大吃一驚:“我還以為是詐騙呢!怎麼信息都知道咧?(銀行)要把我的資料丟掉,你要通知我一下呀!一點責任心都沒有。”

  胡丹告訴記者,她在漢正街多福路一家電市場做家電批發生意多年,是中國農業銀行武漢多福支行的客戶。這些資料是2009年9月份辦理一項銀行卡業務時填寫的,後來因這個業務沒有辦成,但資料仍存在銀行裏。

  胡丹説:“我長期用這個名字,用身份證號就可以提到貨,會給我們帶來很大的損失。去問遠大物流、北京物流,拿我的身份證隨時可以提貨。”

  記者依據這些客戶私人資料,又聯絡到一位姓田的客戶。並核實了資料上所反映的諸如田女士的身份證號碼、家庭地址及家人的聯絡方式等,記者將這份資料交給了她。

  記者:這個單子是不是你的?

  田:是我的。

  記者:你當初在銀行辦什麼業務?

  田:辦借記卡。

  記者:什麼時候辦的?

  田:09年5月22號。

  記者:出現這樣的情況?

  田:不可能想到的,沒想到銀行對儲戶的信息不保密,把儲戶的信息亂丟亂扔,極不負責任。

  記者還發現,從這批丟棄的個人資料中,凡是由中國農業銀行多福支行與客戶簽訂的服務合同上,特別註明了保密條款: “銀行依法對客戶提供的申請資料和客戶信息進行保密”,真有幾分滑稽。

  另據一張姓市民反映,她到武昌閱馬場一家證券公司開戶辦證券交易手續時,填寫了一個私人手機號碼,現在一天要接四、五個甚至七八個關於證劵投資的電話,她懷疑券商有轉賣手機號碼之嫌。記者為此到這家銀行調查,銀行説是券商泄了密,記者又調查券商,券商説是銀行透露的,相互踢皮球。

  記者就金融機構丟棄客戶個人資料的問題走訪了湖北山河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傑。

  張:“金融機構的行為存在違法與違規。首先侵犯了客戶隱私權,我國《商業銀行法》等金融法律法規對金融機構保護客戶隱私資料均有明確規定。客戶因金融機構的侵權行為而遭受損害的,可依據我國《侵權責任法》要求金融機構承擔侵權責任。其次,金融機構的行為違反了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應受到監管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處罰。”

  張傑律師為此建議,一要健全客戶隱私資料保密辦法;二要嚴格執行會計檔案制度;三要查處泄密、轉賣行為;四要客戶對侵權行為追究侵權責任。

  省檢察院深資檢察官吳瑞生稱,湖北省首例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去年在武漢公審。這一信息標誌,雖然我國目前還沒有專門的個人信息保護法,但刑法將非法洩露、獲取個人信息行為列為打擊對象,體現了國家加大個人信息保護的決心和力度。據了解,目前武漢有“信息諮詢公司”約20多家,從業人員5000人左右。其從業人員調查時,很多手段不合法。比如調用別人的電話清單,跟蹤、錄像、錄音、電話定位、冒充身份等。但願一些國家機關和電信、金融等單位的工作人員,在履行公務提供服務活動中有意或無意洩露公民個人信息的事少發生一點好。(黃前明 李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