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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型基金應利用期指避險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4日 04: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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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華南期貨總經理謝孟龍認為

  股票型基金應利用期指避險

  湯池

  □本報記者 湯池

  在日前由中金所與吉林證監局共同舉辦的套期保值研修班上,台灣華南期貨總經理謝孟龍表示,機構投資者及早利用股指期貨進行套保,可在市場出現較大波動時取得良好的避險效果。

  謝孟龍表示,2008年次貸風暴所引發的金融海嘯,造成國際股市崩跌,臺股實行暫停做空現貨及限制漲跌幅為3.5%的政策,造成現貨市場的流動性不足。當前台灣的投信基金在持股不得低於七成的限制,以及現貨市場持續無量下跌情況下,利用股指期貨這一工具避險,此時股指期貨能完全發揮其避險效益。

  他認為,股票型基金通過股指期貨套保可以取得很好的避險效果。2008年4月到2009年3月底的一年間,臺股下挫近四成,台灣地區股票型基金與平衡型基金整體下跌約31%。而台灣機構法人的避險結果顯示,及早進入期市避險的基金,績效明顯表現較為優異。績效排名前十名的基金平均下跌10.28%,這十家基金全數都在股指期貨市場避險,平均避險比率達6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