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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而亮:變味的壓歲錢已演化為陋習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3日 21: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産經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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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本報特約評論員 李而亮

  元宵節剛過,很多年輕網民迫不及待在網上曬起了春節得到的壓歲錢,多則幾萬,少則上千,讓過年的喜慶氣氛在相互暴露的驚喜中得到延續。可是,曬出再多的壓歲錢,也比不過春節裏被曝光的廣東茂名市委書記、人大主任羅蔭國。據報道,反貪人員在其家中僅現金就搜出近1000萬元。檢察機關初步認定:鉅額現金為羅蔭國在今年春節前後收受的紅包,尚未來得及轉移處理。毫無爭議,此堪史上最牛壓歲錢。

  對於所有炎黃子孫來講,壓歲錢永遠定格在兒時美好甜蜜的回憶中。不管家貧家富,大年初一早上起來先給長輩拜年,然後接過長輩派發的壓歲錢(南方也叫利是。因用紅色袋子封,俗稱紅包),那可是一年中最重要的零花錢了,歡天喜地,自不待言。過年發壓歲錢,在中華民族歷史上傳統悠久,故事多樣,但基本上體現在尊老愛幼的內涵上。給長輩的祝“長命百歲”,賜孩子的願“步步高升(成長)”。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壓歲錢的外延與內涵有了極大的拓展。外延上,給壓歲錢遠非僅於家人親戚。在南方很多地方,幾乎到了碰面都得給,拜年就要掏的地步。內涵上,已經完全變了味,祝願賜福已經降到其次,利用紅包進行攻關、表達訴求才是真正的目的。因此,對什麼樣的人,要傳達什麼樣的信號,紅包的大小就有了精妙的考究。

  紅包最大的好處就在於美好名義下的“暗箱操作”。一層薄薄的紅紙,包住了裏面的一切,讓你摸得着,看不見。奧妙在此,麻煩也在此。對於那些拿了別人紅包就欠下一份人情的百姓人家來講,是件非常傷腦筋的事情。如果互換的紅包錢數基本相當的話,倒也心安理得。最害怕的是錢數差別大——給別人多了得到的少了,心裏很窩氣;而得到別人多了給別人的少了,心裏一樣難受。從拆開紅包之日起就盤算着如何通過其他方式將欠下的人情還回去。至於那些沒有小孩或小孩已經工作的人家,過年猶如“鬼門關”,只有付出,沒有回報,見了領小孩的家人朋友避之而不及。當今春節誕生許多“恐歸族”,害怕回去散紅包恐怕是其中很重要的因素。

  尋常百姓負擔日益加重、名堂不斷翻新的人情往來,還不是壓歲錢淪為“惡俗”的最重要因素。那些借用壓歲錢美好名義在官場上表達“心意”,賄賂上司的“規則”,着着實實令其成為了腐敗的道具。“誰送過我的,不一定記得清楚;誰沒送過我的,我一定記得住。”內蒙古赤峰原市長的這句名言,成了“紅包規則”的最真實寫照。從近年來所披露的貪腐大案來看,只要是貪官,無不是收受紅包的高手。過年過節、紅白喜事、生病住院、子女上學等,都是下屬們進貢紅包的好時機。羅蔭國家藏千萬鉅款,只是揭開了一個春節中行賄受賄的數額。要聯絡到中國一年中數不清的節慶民俗,還真不知道是怎樣的天文數字。在茂名,一年前落馬的常務副市長楊光亮,同樣是一個收紅包老手。更過分的是,楊光亮竟將紅包收入用來進行“産業開發”。除放高利貸外,還養情婦、炒股票、置房産、做投資,把一條以紅包為源頭的貪腐“生態鏈”演繹到極致。

  “百十錢穿彩線長,分來角枕自收藏,商量爆竹錫蕭價,添得嬌兒一夜忙。” 清代詩人描繪兒童得到壓歲錢時那種喜悅心情,當今已越來越讓人難以感受到。大家領略更多的是壓歲錢的麻煩、苦惱和醜惡。毋庸置疑,壓歲錢是一種傳統民俗。對傳統民俗,人們一貫的態度是不要因噎廢食。但對於那種已經“噎”得一個社會都遭罪的時候,還有什麼可保留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