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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3日 15: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2月23日電(記者 何雨欣、羅沙)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23日審議的車船稅法草案二審稿,我國將按遊艇長度為計稅依據徵收其車船稅,稅額幅度為每米400元至2000元。
草案一審稿規定,遊艇的適用稅額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審議中,有些常委會委員、專家提出,根據稅收法定原則,車船稅法應對遊艇的稅額幅度作出規定,具體適用稅額可由國務院在法定的稅額幅度內確定。
全國人大法律委經同相關部門研究認為,對遊艇的計稅依據可以考慮長度、價值、發動機功率或者噸位等因素,鋻於遊艇的長度與價值基本呈正相關關係,一些國家也以長度作為計稅依據,從我國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遊艇登記管理實際和徵管可操作性考慮,建議在車船稅法所附稅目稅額表中規定,以遊艇長度作為計稅依據。
同時,草案二審稿還授權國務院在法定稅額幅度內確定具體適用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