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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3日 07: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2月21日,有媒體刊登了一篇《2010年國企實現利潤近2萬億元 上繳紅利440億》的報道。該文一經見報,旋即引發激烈爭辯。
“440億元的紅利數據出現嚴重誤讀。”昨日(2月22日),國資委相關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説。
據記者了解,初步核實的結果是,該文的大部分素材直接來源於財政部財科所的一份研究報告。但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昨日表示,“440億元紅利這一數據並不是來源於我們的報告。”
財政部財科所:440億數據不是來源於我們
賈康昨日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這篇文章直接引用了我們報告中的素材,但440億元紅利這一數據並不是來源於我們的報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查閱財政部發佈的相關公開數據時獲悉,2010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預計421億元,加上上年結轉收入19億元,合計440億元。在支出方面,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安排440億元。
“這440億元,便是指的央企上繳紅利。但問題在於,這個440億元是以2009年的央企經營業績為基數進行徵收的。”國資委一位內部人士對記者解釋稱,上述媒體的那篇稿子弄錯了兩個基本常識:其一,財政部徵收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主要是針對央企而言,所以,雖然國企2010年的利潤達到2萬億,但由財政部徵收的紅利不能以此為基數;其二,2011年即將徵收的央企紅利,才是以2010年的央企利潤為基數進行上繳的。前述文章錯誤地認為,2010年央企獲得了巨大的利潤,卻只上繳了440億元紅利。
財政部科學研究所國有經濟研究室副主任陳少強在接受有關媒體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從財政部口徑來看,預計2011年央企上繳紅利或將在800億~900億元之間。
2011年央企上繳紅利究竟為多少呢?
“國資委內部正在測算,尚未最後確定具體數據,一經確定將立即發佈。”國資委上述有關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2010年央企的經營業績不錯,再加上紅利比例提高到10%~15%,預計央企需上繳約630億元紅利,而非440億元。
他還解釋了央企上繳資本收益的基數與利潤的差別。現在媒體上所説的利潤,如果沒有特別解釋,一般指企業的利潤總額,利潤總額扣除上繳所得稅和歸屬少數股東收益後,才是可供國有股東分配的凈利潤。在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計提法定公積金後,才是企業上繳資本收益的基數。
2006年~2009年,中央企業合併報表實現利潤總額分別為7682億元、10056億元、6962億元和8151億元。而上繳資本收益的基數僅為3358億元、4667億元、3082億元和3591億元。大概平均為利潤總額的45%左右。這表明,可以用來分配給國家的利潤其實沒有那麼多,一半都不到。
國資委副主任邵寧:紅利上繳比例上升是趨勢
昨日,國資委副主任邵寧在國新辦召開了新聞發佈會。針對“國有企業上繳紅利過低”的質疑,邵寧解釋説,“國有資産上繳利潤有一個很大的變化過程,上繳比例應該有進一步提升的趨勢。”
國有企業這麼多利潤,都到哪兒去了?
邵寧表示,實際上很清楚,通過投資形成了新的國有凈資産。他舉例説,在“十一五”期間,中央企業的凈資産平均每年增長15.6%,基本是五年翻一倍,而凈資産的增長很大程度上是利潤轉化而來的。
據國資委一位內部人士介紹,央企每年的凈利潤並不是純國有的,其中要剔除其他公眾股東的利潤分成。以2010年為例,央企利潤總額是1.1315萬億元,其中歸屬於母公司的凈利潤僅為5621億元。
“基於這一數據,我們測算2010年的國有資本收益約為600億~700億元。2009年,我們統一口徑,中央企業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是315億元。以此對比,2010年增長幅度差不多將近一倍,因為上繳的比例與央企規模提高了。”邵寧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邵寧表示,在計劃經濟時期,國有企業的利潤全額上繳,到1994年前後,政策作了很大調整,即停止國有企業利潤上繳,同時,企業有虧損國家也不補貼。最近幾年隨著國有企業經營狀況好轉,根據國家政策規定,從2007年開始上繳國有資本的經營收益,上繳比例為5%和10%兩種。
“按照這一比較低的比例去徵收,主要考慮到國有企業的包袱還很重,需要很多錢去卸包袱。”邵寧解釋説。
從今年開始,上繳的比例提高到10%和15%兩檔。“隨著以後國有企業經營狀態進一步改善,尤其是國有企業包袱基本上化解掉以後,我覺得,這個上繳比例應該是進一步提升的趨勢。對於競爭性的國有企業,提到國內上市公司分紅的平均水平是一個比較合理的狀態。”邵寧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