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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釋疑央企萬億利潤去向:重組用掉一半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3日 07: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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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央企賺了那麼多錢哪去了?為什麼全體國民沒有享受到央企的利潤成果?對於該質疑,國資委副主任邵寧昨日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國有資本收益就像是全國人民的一筆儲蓄,不會被企業內部人拿走,在需要時可以隨時拿出來。據悉,這是國資委近年來首度就此問題做出公開回應。

  去年收益接近翻番

  2010年央企利潤歷史性突破了萬億大關。邵寧昨天表示,國資委監管的央企去年的利潤總額11315億元,其中歸屬於母公司的凈利潤是5621億元。去年央企國有資本收益測算值是600億元出頭,比2009年的315億元增長近一倍,這主要是因為上交紅利的比例提高了。

  談到國有資本收益,邵寧解釋稱,在計劃經濟時期,國有企業利潤需要全額上繳,企業如果虧損了再由政府補貼,實行收支2條線政策。改革開放後這種方式難以維持,很多企業虧損,政府補不起,於是1994年後政府停止國企利潤上繳,企業有虧損,政府也不再補貼。2007年開始,隨著國企經營好轉,政府開始再次收取國有資本收益,但比例較低。“當初主要有兩方面考慮,一方面當時國企負擔較重,企業需要資金;另一方面也希望給企業一個適應過程。”邵寧表示。

  去年年底,財政部下發文件,從2011年起,適當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央企上繳紅利比例分別調高至15%和10%,並將擴大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邵寧表示,國有企業包袱化解掉之後,國有資本上繳比例進一步提升是趨勢,對於競爭性企業而言,上繳比例會提高到國內上市公司分紅的平均水平。

  大部分紅利再投資

  對於央企紅利究竟去了哪,公眾為何沒有享受到?邵寧表示,這些錢大部分通過再投資,變成了央企新的凈資産。

  “國有企業是屬於國家的,屬於人民的。它的利潤,內部人是不可能分掉拿走的。”邵寧表示。對於公眾認為央企大多是佔有公用資源來賺錢,但是公眾並未從中分享到成果的疑問,邵寧回應説,“國有企業的資産實際上屬於國家、屬於全體人民的一筆儲蓄,一旦以後國家需要錢,完全可以動用。這幾年,國家處於高增長時期,財政增收還很大,但今後不可能永遠這麼高,而且中國還將面臨進入一個老年社會的問題,到那個時候,需要錢的時候,我相信這筆資産可以發揮很大的作用。”

  國有企業是屬於國家的,屬於人民的。它的利潤,內部人是不可能分掉拿走的。國有企業的資産實際上屬於國家、屬於全體人民的一筆儲蓄,一旦以後國家需要錢,完全可以動用。

  ——國資委副主任邵寧

  ■ 釋疑

  央企利潤不全拿來分紅

  國資委有關負責人昨日表示,央企上繳國有資本收益的基數與央企利潤總額還有差別,除去一些所得稅之外,大概僅有45%的利潤用來作為基數上繳紅利。

  他表示,目前媒體上所説的利潤,如果沒有特別解釋,一般指企業的利潤總額,利潤總額扣除上繳所得稅和歸屬少數股東收益後才是可供國有股東分配的凈利潤,在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計提法定公積金後才是企業上繳資本收益的基數。2006-2009年,中央企業合併報表實現利潤總額分別為7682億、10056億、6962億和8151億。而上繳資本收益的基數僅為3358億、4667億、3082億和3591億,平均為利潤總額的45%左右。也就是可以用來分配給國家的利潤其實沒有那麼多,一半都不到。

  央企老總薪酬可公開

  邵寧昨日表示,央企高管的薪酬水平對國資委和監事會來説是非常透明的,央企高管的實際薪酬水平比社會上的同類崗位要低,必要時可以向社會公開。

  邵寧稱,在國資委建立前,央企高管的薪酬是企業自己定的,沒人管。國資委建立後,建立了一套薪酬的管理辦法。央企高管的薪酬管理辦法是半市場化的,一方面依據企業考核結果,同時參照社會水平,其實際薪酬水平比社會同類崗位要低。

  之所以採取這種方法,一方面是因為企業需要參與市場競爭,高管的崗位需要有一定的市場競爭力;同時,央企高管又不是完全的市場人,對他們的管理還有很重的行政色彩。

  ■ 焦點

  【紅利去向】

  央企重組用掉一半

  記者從國資委獲悉,目前國有資本收益主要用在近年來支援災區建設以及投資戰略性新興産業上。

  如此前央企電動汽車聯盟就獲得13億國有資本金注入,國家核電公司成立時也獲得40億國有資本金注入,未來還要提高到100億元。

  國資委表示,2006年至2009年國有資本收益1686億元主要用於以下五方面:

  一是支持中央企業自主創新和培育發展新興産業支出221億元,佔13%;二是支持中央企業重組支出908億元,佔54%;三是支持中央企業災後重建支出305億元,佔18%;四是支持中央企業應對金融危機支出249.7億元,佔14.9%;五是幫助中央企業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支出2.3億元,佔0.1%。

  國資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國有資本收益的使用由國資委安排,但需要向財政部報批審核,一些重大項目投資則需要直接由國務院批准。

  【退出樓市】

  20余央企今年“退房”

  針對外界關心的“78家央企退出房地産”進展情況,國資委副主任邵寧昨日表示,截至目前央企退出房地産進展比較順利,去年有14家央企退出房地産,今年還將有20多家央企退出。對於78家央企何時能完成退出業務,邵寧沒有給出時間表,僅表示“退出需要一個過程。”

  2010年3月18日,為應對房價高企及多家央企成為“地王”,國資委宣佈78家不以房地産為主業的中央企業在完成自有土地開發和已實施項目等階段性工作後必須退出房地産業務,並要求這78家央企在15個工作日內制訂有序退出的方案。

  邵寧表示,突出主業是國資委對央企的基本要求。央企介入房地産業有複雜的歷史原因,有的中央企業的職工宿舍是自己建、自己維修、自己管理,這樣的企業真正退出房地産需要一個過程;還有一些企業,由於涉及搬遷,需要開發原有土地用於職工安置,退出前需要把既有項目做完。此前外界擔心央企退出房地産會不了了之,因為多家央企退出的房地産公司都是經營虧損企業。“國資委態度非常明確,不是主業的只能從事自有土地開發,開發完就要退出。”邵寧表示。

  【央企海外】

  新規監管海外資産

  近年來,眾多央企走向海外,海外項目虧損事件頻有發生,如去年中鐵建在沙特項目上出現41億元虧損。據國資委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年底,央企境外資産超過4萬億元。以2009年為例,央企境外資産總額佔其總資産的19%,當年實現的利潤佔其利潤總額的37%。

  邵寧表示,國資委對於海外資産出現流失以及海外項目虧損的態度與國內一致,“是企業就要掙錢,就要對股東負責,海外不能虧,境內也不能虧。”對於海外出現重大資産損失的事件,國資委會查明原因,並追求相關企業負責人的責任。邵寧同時表示,國資委對於如此龐大的資産監管還缺乏經驗,如何監管對於國資委是一項新課題,國資委的相關監管機制還沒有建立起來。

  他表示,目前國資委正在制訂兩個文件來規範和加強對海外資産的監管,一個是《中央企業境外資産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一個是《中央企業境外國有産權管理暫行辦法》。

  ■ 花絮

  央企“形象差”國資委“攬責”

  國資委有關負責人昨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近年來央企的輿論環境不好,主要是與公眾溝通交流不夠,這個責任主要在國資委。其表示,近年來央企給社會貢獻了很多,主要在以下四方面:

  一是2002年至2010年,央企上繳稅金從2914.8億增加到14058億,年均增長21.7%,超過全國稅收的六分之一。其中三家石油企業2010年上繳稅金8000億。

  二是推進節能減排和降耗,央企提前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的目標。

  三是央企已成為國家集中力量辦大事的中堅力量。

  四是“國有股轉持”政策體現國有資本收益全民分享。為了補充社保基金,國務院2009年決定將國有企業上市股份的10%轉讓給社保基金,截至2009年底,已經有1561.26億元國有股權轉讓收入劃歸社保基金,佔全部社保基金財政性收入的41%;“十一五”期間,央企國有股減持轉入社保基金589億,2009年11家首次上市的央企劃轉補充社保基金115億,43家中央企業追溯劃轉補充社保基金276億。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 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