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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3日 02: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據新華社電昨天,上海市地稅部門透露,根據上海市統計局最新公佈的數據,房産稅應稅住房房價低於28426元/平方米的,稅率減為0.4%,超過這一價格的房産稅稅率為0.6%。
根據《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試點的暫行辦法》,房産稅實行差別化的比例稅率,適用稅率暫定為0.6%,但對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可暫減為0.4%。
上海市統計局最新公佈的數據顯示,2010年上海市新建商品住宅全市平均銷售價格為14213元/平方米。
上海市地稅部門有關負責人説,房産稅稅率減免依據以全市平均銷售價格14213元/平方米為準,不會根據各環線區域的均價計算。納稅人年應納房産稅稅額(元)=新購住房應徵稅的面積(建築面積) 新購住房單價(或核定的計稅價格) 70% 稅率,以100平方米應徵稅面積、3萬元/平方米單價計算,納稅人年應納房産稅稅額為100 30000 70% 0.6%=1.26萬元。
根據《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本市個人住房房産稅徵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納稅人應當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憑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繳清當年度應納稅款。未按時足額繳納的,逾期繳納的稅款從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