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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3日 01: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記者 張牡霞
針對一些央企海外投資出現虧損的現象,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邵寧22日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國資委有關司局正在研究制定兩個文件,以加強對央企境外資産和産權的管理。
據邵寧介紹,國資委有關司局正在研究制定兩個文件,一個是《中央企業境外資産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一個是《中央企業境外國有産權管理暫行辦法》。
“這兩個文件的名稱都是暫行辦法,説明這個問題還沒有完全地研究明白,有不同的建議都可以參考。”邵寧介紹説,有人建議將國企監事會的監督範圍延伸到境外去,還有的人建議委託境外仲介機構統一進行審計等等,這都是可以研究的可能性。
“無論怎樣提高監督的有效性,首先必須明確責任主體是央企,因為央企境外資産一般都是二級企業的資産,監督責任首先在集團公司。”邵寧強調。
據邵寧介紹,近幾年央企境外經營總體上效益是比較好的。他提供的數據顯示,央企境外資産總額佔央企總資産的19%,2009年當年實現的利潤佔央企利潤總額37%。
儘管這幾年央企“走出去”的效益不錯,但是其中蘊含風險也非常大。邵寧指出,央企“走出去”風險既有主觀方面的,又有客觀方面的。主觀方面,央企的國際化經營能力普遍不足,國際化的人才短缺;央企經營層對國外的法律環境、經營環境往往不熟悉。客觀方面,現在中國企業“走出去”的地方很多是社會風險、政治風險很大的區域。
為此,國資委對“走出去”央企提出要求,第一,高度重視,謹慎經營,嚴防風險,尤其是在境外遇到社會風險、政治風險的時候,要多依靠外交機構的幫助;第二,高度重視企業國際化經營能力的培養,切實提升國際化經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