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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2月18日 08: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聞晨報
□晨報特約評論員 楊紅旭
期盼已久,終揭面紗。近日,國家統計局公佈了 《住宅銷售價格統計調查方案》。近幾年來,統計口徑廣受質疑的房價數據,從今天開始,質量大幅提高,比以前更接近房價真相。
部分業內人士可能還有印象,2010年初,國家統計局曾公佈了一個房價數據:2009年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1.5%。此數據一經公佈,媒體便炸開了鍋,大家都感受到2009年房價漲幅驚人,實際上一線城市商品住宅價格上漲五成左右,為何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漲幅才這麼一點點?質疑聲一片,部分人甚為惱火。
近幾年國家穩房價的決心很大、措施很多,但若沒有科學的房價統計體系,沒有真實的房價數據,又怎能衡量房價高低和測評政策效果?這必然會影響國家在房地産調控方面的決策。
國家統計局每月公佈的70個大中城市房價,數據來源和調查方式存在不少問題。統計局系統的房價調查,主要採取抽樣的方式,由統計部門給房地産開發企業和二手房仲介機構發放固定格式的表格,讓他們填報。而現階段我國很多企業誠信度是不能奢求的,上報數據肯定存在失真現象。
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國家統計局不得不謀求變革。去年8月,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表示:已經初步制定出房價統計改革方案,在徵求有關部門和地方意見後,國慶節前將在網上公佈,徵求公眾意見,爭取明年初實施。看來這回沒放 “空炮”,如約於今年1月起執行。
改革之後,新的房價統計方式有幾個亮點。第一,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城市(不含拉薩市)、計劃單列市等35個城市新建住宅銷售價格,直接採用當地房地産管理部門的網簽數據——實際成交價。其他35個城市,加快推進網簽制度建設,以便儘早採用網簽數據。
第二,今後將不再計算和發佈70個大中城市房價漲幅平均數,而是重點發佈各個城市的房價數據。這就意味著,以後類似“去年70個城市房價平均漲1.5%”的説法將會消失。跟普通消費品性質不同,房屋的區域差異極大,全國各城市房價水平也不同,而平均房價就像“搗漿糊”,不懂行的普通民眾極易産生誤解,以全國平均價誤判自己所在城市的房價變化。
第三,設置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兩個類別,其中保障性住房包括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商品住宅類下設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個基本分類。其優點很明顯,可以讓民眾知道不同類別住宅價格的變化情況,有利於選擇購房時機;同時也讓政府清楚具體的房價漲跌情況,使調控措施更加具有針對性,比如若是144平方米以上的大戶型價格大漲,而90平方米以下小戶型價格穩定,則要就抑制前者,而放過後者。
第四,使用定基價格指數,設定首輪基期確定為2010年。這是一個專業問題,以前的房價指數的基期是上一年,只能跟上一年比較漲跌。以後任何一年,都可直接與2010年的指數相比,很容易看出某個時間點,比以前任一時間點的房價漲跌幅。既方便於業內人士,也讓老百姓能看懂,以後專家再想拿這些數據忽悠民眾,可能就不容易了。
實際上,近幾年一些大城市已有機構研究和實行自己的定基價格指數,上海更走在了全國前面。2001年11月底推出上海市二手房指數系統,基期值設定為1000點,去年5月達到2582的歷史高點,也即相比2001年11月,上海二手房價格上漲了2.582倍,簡單易懂。如今,國家也採用了這一統計方式,可喜可賀也。
(作者為上海易居房地産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