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18日 06: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北京2月17日電 (記者 崔鵬)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關於建立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制度的通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今天就此表示,這項政策的出臺總體上是為了進一步促進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的發展,分享中國的改革開放成果。建立安全審查制度是國際通行做法,是對中國堅持對外開放政策不動搖理念的進一步闡釋,將進一步促進中國吸收外資結構的質量和結構改善。
據姚堅介紹,2010年我國吸收外資突破了1000億美元,但以並購方式吸收的投資只佔3%。與此同時,國際趨勢卻是並購投資為主,去年全年全球直接投資1.12萬億,其中超過70%是以並購方式實現的投資。“這表明中國吸收外資和全球吸收外資的模式、結構有很大不同,未來並購方式將成為中國吸收外資的發展趨勢。”姚堅説。
姚堅認為,利用並購方式吸收外資有其積極的一面,包括促進産業重組,有效利用現有資源等等,這對中國産業進步是有利的。但隨著外商投資中並購模式日益增多,很有必要儘早借鑒國際規範來制定外商投資的安全審查制度。
據了解,2006年商務部出臺的有關外商並購的文件中已對此作出規定,2008年實施的《反壟斷法》的第三十一條也對外商投資並購的安全審查提出了法律規範。去年4月,國務院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其中有一條就是建立外商投資並購的安全審查制度。
姚堅表示,建立安全審查制度標誌著中國對外開放法律法規的進一步完善,也標誌著中國將在不斷擴大對外開放中來完善産業安全機制。事實上,從全球範圍內看,許多國家都有這樣的安全審查機制。根據《通知》要求,商務部將負責受理外商投資企業並購境內企業的安全審查的申請,在受理這些申請之後向部際安全審查聯席會議提請審查,並執行相關的審查決定。目前,商務部正在制定可操作的實施細則和規程,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