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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房限購令催生假訴訟假離婚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18日 01: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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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華

  律師:需思考政策設計是否科學合理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話可用來注解一些城市“治堵”、房地産“限購”的措施出臺後,民間的應對之道。

  北京實行小車數量調控新政不過月余就遭遇尷尬,一些二手車買賣雙方為規避新政規定的“二手車過戶也需搖號”的政策,使出的招數之一便是編造虛假債務關係,然後通過法院判決或裁定來辦理二手車轉讓登記。

  這就是通常所説的虛假訴訟,雖實質上為法律所不許,但確是鑽“對”了空子。《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第16條第2款明確規定,二手車轉讓的買方當事人需要具備車輛購買指標(即搖到號),但也有例外情形,即對於“因法院判決、裁定及個人因婚姻、繼承發生財産轉移的已註冊登記的小客車”,有關機關依法辦理轉移登記。

  目前,網絡上已經出現介紹二手車過戶經驗的帖子,即通過虛構抵押車輛的債務,一方到期不還,在起訴獲勝後拿判決書過戶。

  其實,類似鑽空子的做法不獨在北京治理堵車的背景下出現,在各地紛紛出臺作為樓市調控措施的“限購令”之時,也有不少人通過假離婚、假訴訟來逃避相關規定。

  上海市律協民事法律委員會主任賈明軍律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最近他連續接到關於離婚後購買第三套房的諮詢。而他已經知道現實中有多起這樣的“成功案例”,法律也無法限制人們離婚後多長時間不能購房。“虛假訴訟還大量發生在離婚官司裏,主張離婚的一方往往會虛構自身債務,通過親朋好友或關係公司的訴訟、仲裁來減少用來分割的共同財産。”賈明軍認為這樣的訴訟因為披著合法的外衣,所以很難分辨。

  據報道,日前北京懷柔法院已接到多起“能否通過法院裁判獲得欠債人的車輛”的諮詢,法院表示將提高對虛假訴訟的警惕和制裁。不過,賈明軍也分析説,要想區別當事人是否是基於真實情況前來訴訟,還是頗具難度的,因為在手續、材料上都可以做到合法合規,何況各地法院的辨別水平也有差異。

  賈明軍認為,雖然通過假離婚、假訴訟等手段來規避政策,在道德上可予以指責,但在制度上和操作上確實很難限制和甄別,需要思考的是“政策制度設計本身是否科學合理,需要考量某些限制是否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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