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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2月17日 01: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記者 胡心宇
安徽省物價局、經信委、省能源局日前聯合下發《關於保證電煤供應穩定電煤價格的實施意見》,要求淮南礦業集團、淮北礦業集團、國投新集和皖北煤電集團首先要確保省內煤炭供應,供應價格要維持在去年水平不變。
該《實施意見》要求4大礦業集團保持省內電煤價格基本穩定,年度重點電煤合同價格應維持上年水平不變,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漲價。《實施意見》還明確,電煤供應量實行月度調劑,年度平衡,明確煤電雙方違約責任,確保合同兌現率,煤電雙方簽訂的合同一律上報備案。
國投新集和恒源煤電或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