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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2月15日 10: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2月15日電 2011年我國啟用了新的CPI統計方案,1月份數據正是基於該方案統計。關於新CPI調查方案與之前方案有何不同,國家統計局城市司負責人表示,CPI調查方案調整屬於例行調整,涉及對比基期、權數構成、調查網點和代表規格品的調整。
國家統計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為更好地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鄉居民消費結構變化,切實保障CPI計算的科學性和準確性,我們對CPI調查方案進行了例行調整,涉及對比基期、權數構成、調查網點和代表規格品的調整。
該負責人詳細介紹了調整項目及內容:
對比基期。從2011年1月起,我國CPI開始計算以2010年為對比基期的價格指數序列。這是自2001年計算CPI定基價格指數以來,第二次進行基期例行更換,首輪基期為2000年,第二輪基期為2005年。調整基期,是為了更容易比較。因為對比基期越久,價格規格品變化就越大,可比性就會下降。選擇逢0逢5年度作為計算CPI的對比基期,目的是為了與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保持相同週期,便於數據分析與使用。
權數構成。根據2010年全國城鄉居民消費支出調查數據以及有關部門的統計數據,按照制度規定對CPI權數構成進行了相應調整。其中居住提高4.22個百分點,食品降低2.21個百分點,煙酒降低0.51個百分點,衣著降低0.49個百分點,家庭設備用品及服務降低0.36個百分點,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0.36個百分點,交通和通信降低0.05個百分點,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降低0.25個百分點。
調查網點。根據各選中調查市縣2010年最新商業業態、農貿市場以及服務消費單位狀況,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原則和方法,增加了1.3萬個調查網點。採集全國CPI價格的調查網點(包括食雜店、百貨店、超市、便利店、專業市場、專賣店、購物中心以及農貿市場與服務消費單位等)達到6.3萬個。
代表規格品。各選中調查市縣根據當地居民的消費水平、消費習慣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原則和方法,對部分代表規格品及時進行了更新。
對於權數構成調整是否影響CPI漲幅,國家統計局利用2011年新的權數構成和2010年已發佈的CPI八大類別價格指數,對2010年各月的環比和同比價格總指數分別進行了測算,測算結果與已發佈的價格總指數基本一致,誤差較小,銜接較好。
中新網財經頻道15日從國家統計局獲得的數據顯示,1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為104.9,比去年同月上漲4.9%,低於市場預期。1月份,全國工業生産者出廠價格比上月上漲0.9%,比去年同月上漲6.6%;生産資料出廠價格同比上漲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