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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計局一月起改變CPI和PPI計算統計方法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15日 10: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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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2011年經濟運行數據

  2011年2月15日,國家統計局公佈數據顯示,1月份,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4.9%。(資料圖) 中新社記者 王東明 攝

  中新網2月15日電 據國家統計局網站消息,國家統計局從從2011年1月起,將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以2010年為對比基期的價格指數序列計算,同時實施新的工業生産者價格統計調查制度方法。

  在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方面,國家統計局網站説明指出,為提高基礎數據的可比性,按照制度規定,從2011年1月起,我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開始計算以2010年為對比基期的價格指數序列。這是自2001年計算定基價格指數以來,第二次進行例行基期更換,首輪基期為2000年,每五年更換一次,第二輪基期為2005年。

  説明指出,根椐2010年全國城鄉居民家庭消費支出調查數據和有關部門調查數據,對權數構成進行了相應調整。權數調整對本月CPI數據的影響是:同比數據增加0.024個百分點,環比數據減少0.049個百分點。

  在工業數據方面,國家統計局從2011年1月開始實施新的工業生産者價格統計調查制度方法。“工業品價格統計”改稱為“工業生産者價格統計”,相應地將“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和“原材料、燃料、動力購進價格指數”分別改稱為“工業生産者出廠價格指數”和“工業生産者購進價格指數”。採用國際通行的鏈式拉氏公式,建立起了以2010年為基期的價格指數序列。

  據測算,採用新權數計算出來的2011年1月份工業生産者出廠價格環比、同比總指數分別略低0.03和0.05個百分點。

  國家統計局今日公佈數據顯示,1月份,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4.9%。其中,城市上漲4.8%,農村上漲5.2%;食品價格上漲10.3%,非食品價格上漲2.6%;消費品價格上漲5.0%,服務項目價格上漲4.6%。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比上漲1.0%。其中,食品價格上漲2.8%,食品中鮮菜價格上漲14.4%、鮮蛋價格上漲2.3%。

  2011年1月份,全國工業生産者出廠價格比上月上漲0.9%,比去年同月上漲6.6%;工業生産者購進價格比上月上漲1.2%,比去年同月上漲9.7%,漲幅均有所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