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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2月14日 19: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中廣網北京2月14日消息(記者馮會玲)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審計署今天公佈10省市部分機場建設情況審計調查結果。審計發現:福州、泉州、桂林、二連浩特和滿洲裏等5個機場以多頭申報、重復申請等方式多獲取建設資金0.61億元,用於機場其他項目支出;大慶、榆林、烏魯木齊和成都等4個機場的材料供應商為逃避稅收,在與施工單位結算時使用虛假發票,涉及金額0.33億元;成都機場的施工單位將土石方工程分包給13個自然人,後者為逃避稅收,在與施工單位結算時提供了223張“白條”,涉及金額0.65億元。
23個機場項目的359項合同存在未公開招標等違反招投標程序的問題,涉及金額19.38億元。
大慶薩爾圖機場飛行區場道工程招標違規簽訂的施工合同比中標價1.26億元高出一倍多,項目招投標和投資控制流於形式。
5個機場是在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未經批復的情況下,就開工建設的;15個機場是在未進行環保驗收的情況下,就投入運行的;7個項目未按原設計要求建設污水處理系統,有些機場産生的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或農田,存在污染隱患。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有關地方和部門進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