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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2月10日 13: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財經網》財經網 官方微博 var tblog_skin=6;//設置模板 var tblog_channel=31;//設置suda統計參數
【《財經》綜合報道】根據春節前公佈的“國八條”要求,尚未採取住房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臺住房限購實施細則。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有分析人士指出,未來一週內可能將有包括北京在內的多個城市出臺住房限購細則。具體限購措施將包括全面限購第三套房,暫停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以及無法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以及社保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家庭新購住房等。
國務院辦公廳于1月27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的通知,即“國八條”,在第六條“合理引導住房需求”中指出,已採取住房限購措施的城市,凡與本通知要求不符的,要立即調整完善相關實施細則,並加強對購房人資格的審核工作,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尚未採取住房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臺住房限購實施細則。其他城市也要根據本地房地産市場出現的新情況,適時出臺住房限購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