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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31日 07: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證券時報
證券時報綜合報道 新世紀以來中央指導“三農”工作的第8個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日前發佈。文件提出,大幅度增加中央和地方財政專項水利資金,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於農田水利建設,力爭今後10年全社會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據測算,未來10年水利總投資將達到4萬億元。
水利部部長陳雷表示,土地出讓收益10%用於農田水利建設是今年一號文件“含金量”最大的一項政策。據初步測算,如果該政策能落實,按上一年土地出讓收益的總額,可落實600億至800億的資金用於農田水利建設。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細化、實化有關的實施方案,同時各有關省(區、市)也在制定有關的實施方案和細則。
文件指出,力爭通過5年到10年努力,從根本上扭轉水利建設明顯滯後的局面。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減災體系,重點城市和防洪保護區防洪能力明顯提高,抗旱能力顯著增強,“十二五”期間基本完成重點中小河流(包括大江大河支流、獨流入海河流和內陸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全面完成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和山洪災害易發區預警預報系統建設;基本建成水資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體系,全國年用水總量力爭控制在6700億立方米以內,城鄉供水保證率顯著提高,萬元國內生産總值和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明顯降低,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5以上,“十二五”期間新增農田有效灌溉面積4000萬畝;基本建成有利於水利科學發展的制度體系,有利於水資源節約和合理配置的水價形成機制基本建立,水利工程良性運行機制基本形成。
文件強調要建立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加強對水利建設的金融支持,廣泛吸引社會資金投資水利。綜合運用財政和貨幣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增加水利信貸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水利企業上市和發行債券。鼓勵符合條件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通過直接、間接融資方式,拓寬水利投融資渠道,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水利建設。積極穩妥推進經營性水利項目進行市場融資。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一號文件提出要加大公共財政對水利的投入,積極推進水價改革等措施,將對相關行業的上市公司帶來實質性利好。包括葛洲壩、粵水電等水利工程建設公司;浙富股份、東方電氣等水電設備生産公司;洪城水業、首創股份、重慶水務等污水處理以及供水企業將受益於今後幾年水利建設的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