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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30日 17: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財新網
中信證券分析人士認為,目前仍然缺乏有足夠公信力的評估機構提供房産評估值;房産稅徵收一般伴隨著個人財産申報
【財新網】(記者 霍侃) 自1月28日起,上海、重慶兩市開始試點徵收房産稅。中信證券分析人士認為,目前來看,房産稅對居民的稅收負擔並不重,改善性需求也可以滿足,但未來不動産稅徵收面臨的房産評估、存量房徵收和財産申報等困難不容忽視。
上海和重慶的房産稅試點暫行辦法都指出,房産稅的計稅依據,目前暫為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待條件成熟時參照房地産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
中信證券房地産行業分析師陳聰在1月28日發佈的研究報告中指出,直接以交易價格而不是評估值徵收,是以“快刀斬亂麻”的方式解決了房産評估難題,但以交易價格徵收,在房價上漲初期會刺激居民儘早買房,而不是限制購買行為。
解決房産評估難題,問題不是缺乏評估機構,而是如何使得評估值客觀公正,讓所有被徵收對象都心悅誠服地接受,“我認為目前仍然缺乏如此有公信力的評估機構。”陳聰説。
在前期討論階段,房産稅徵收對象到底是包括存量房在內的所有個人住房,還是僅針對增量住房,是熱議焦點之一。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倪紅日此前接受財新記者採訪時説,現在交易上市的房子畢竟是少數,大多數是存量房,其中包括政府和企業分房、房改房等,比較分散,“恐怕沒有一個部門掌握全部的住房信息,首要的前提條件不具備。”
上海房産稅試點中,對存量房是100%豁免,僅對部分新購住房徵稅;重慶將個人獨棟商品住宅的存量和增量房全部納入徵稅對象,其餘個人住房僅對部分增量房徵稅。
陳聰認為,100%豁免存量是最簡單的方法,但可能會刺激其他沒有出臺房産稅新政的一線居民城市加緊購房,儘管政府同時出臺了限購令一併打擊,但最後的結果可能是加劇市場的扭曲。
此外,房産稅的徵收難度和成本也比較高。陳聰指出,從國際經驗看,一般都是個人財産申報極其透明的發達國家和地區才會出臺不動産稅,房産稅徵收伴隨著財産申報,目前的試點在具體操作細節上仍然存在問題,當然可以採取限制過戶的手段強制徵管,但是對於累積多年未繳納房産稅的房屋,是否最終有足夠嚴厲的政策處罰尚不明朗。
對於未按期申報繳納房産稅者,上海的試點方案指出,將由地方稅務機關向其追繳稅款、滯納金,並按規定處以罰款。
重慶試點方案則指出,納稅人在規定期限內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由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滯納金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