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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討薪為何拿生命做賭注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30日 08: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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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日,河北農民工劉德軍為討回3200元工資,在老闆王海面前喝下劇毒農藥百草枯,目前已出現肺部功能衰竭、腎功能衰竭,醫生稱沒有挽救的可能。派出所認定,這是一起民事案件。(1月29日《京華時報》)

  為了討還3200元工資,一口氣賭上了生命,這真是個“杯具”。這裡,凸顯了監管的缺位和維權渠道不暢通的積弊。如果政府監管部門實實在在的為民眾服務,劉德軍遇到了困難,首先想的是監管部門,而不是農藥。誠如斯,劉德軍不可能走上這條悲壯討薪路。

  不敢説這裡適合送一面“不為人民服務錦旗”,但略約可以知道的是,劉德軍躺在醫院後,派出所作出這是“民事案件”、“不歸公安機關管轄”的冷漠結論,流露出某些公僕對劉德軍討薪服毒一事沒有多少自責和熱情。公安機關是政府部門和執法機關,即使不是自己的“分內事”,但是,遇到生命危難的事,“額外”服務一回又何妨呢?

  當然,善意地分析,也許春節臨近,公安機關的工作任務吃緊,不敢怠慢,或怕分散精力,總而言之,警察有自己的“苦衷”。但是,常言道:有困難找警察。劉德軍討薪不著,如今又有生命危險,是人命關天的大事,警察豈可袖手旁觀?又豈能用這樣冷漠的態度對待?某些警察的冷漠,是不是劉德軍有困難不找警察和政府部門、而拿生命做賭注的一個原因呢?

  討薪的“悲劇”、“搞笑劇”、“創意劇”,一直在上演。這不是第一起,也不會是最後一起。一些政府部門的冷漠,讓討薪難雪上加霜,對此,相關的問責是否該跟上呢? (王捷 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