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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30日 07: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報
春節臨近,大大小小的單位都進入年終獎發放的高峰期。各單位員工在喜滋滋的盤算著年終獎該如何花時,也為年終獎要繳納的高額稅款而心疼。稅務專業人士表示,如果籌劃合理,年終獎合理避稅可以節省大筆稅金。
舉例來説,某企業員工月薪1萬元,1月份該企業給他發放去年的年終獎金4萬元。根據稅法,“個人一次取得數月獎金或年終加薪、勞動分紅,可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由於對每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稅時已按月扣除了費用,因此對上述獎金原則上不再減除費用,全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直接按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款”。如果按照年終獎一次性納稅,這位員工年終獎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40000*30%-3375=8625元。
稅務專業人士表示,目前通行的合理避稅方法是不按照一次性發放年終獎,而是將年終獎平攤到上年各月中。同樣舉例,某企業員工月薪1萬元,1月份該企業給他發放年終獎金4萬元,平攤到每個月中,就是3333元,適用稅率15%,速算扣除數125元,年終獎應納稅額為40000*15%-125=5875元。由此計算,可以節省8625-5875=2750元。
以上計算可以看出,將年終獎平攤到每個月中發送,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要比一次性發放繳納的稅額要低。
另外一種手段往往可以和上述方式同時使用,就是發放有價證券、禮品、購物券等。例如在一些股份制企業裏,公司在年終會給表現出色的員工配發股份,參與公司分紅。按照稅法,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即使繳稅,也比4萬元年終獎適用的30%的比例稅率低很多。不過稅務專業人士表示,單位發放的有價證券、禮品,最好根據市場價來折算納入個人收入繳納個稅,否則在日後查賬時一旦發現就要補繳稅款並加以處罰。
還有一些特殊行業,可以將年終獎作為其他收入納稅。比如出版社的編輯將年終獎算作稿費。舉例來説,某出版社編輯獲得年終獎40000元,計為稿酬收入。按照規定,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稅率為20%,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稿費可以按應納稅額再減徵30%。由此計算,該出版社編輯年終獎繳納稅款為40000 (1-20%) 20% (1-30%)=4480元。與一次性納稅相比,可以節省8625-4480=4145元。
(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