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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海英:推出房産稅土地財政也應改革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8日 02: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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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海英

  儘管滬渝版本的房産稅去年一直在預熱,有關方面三天兩頭像擠牙膏似的透露一些消息,媒體也持久熱烈討論,公眾多多少少有心理準備。但27日晚突然宣佈徵稅方案,28日起就開始徵收,還是出乎不少人預料。再加上徵稅方案內容的諸多意外,總之,滬渝徵收房産稅的方式、方法,讓人多少有些意外。

  在1月26日公佈的 “國八條”中,只提了一句“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為依法徵稅提供基礎”,並沒有透露住宅房産稅即將開徵的任何信息,而滬渝突然宣佈開徵,且宣佈方案的時間安排在晚上8點鐘,是誰也沒有想到的。

  筆者始終認為,住宅房産稅開徵不外乎三種目的,即調節收入、抑制房價、增加稅收。但在三部門答記者問中,只明確了徵稅目的利於合理調節收入分配,沒有明確指出針對不合理房價,更沒有明確指出為了增加政府稅收。顯而易見,即使不明確指出征稅目的是為了增加稅收,這個目的也不容否認。

  更讓人意外的是,兩地發佈的是正式的實施方案,而不是發佈草案徵求公眾意見。雖然説住宅房産稅是由生産經營性房産稅演化而來,而且,國務院規定具體徵收辦法由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從實際出發制定。但是,房産是居民重要的財産,房産稅的徵收、使用與公眾利益異常密切,如果徵稅方案事前能徵求一下公眾的意見,效果或許會更好。

  毫無疑問,住宅房産稅的開徵,需要一系列徵稅條件來支持,比如,土地數據庫、房産數據庫是徵稅的重要條件,是否完善?房産價值的評估由誰來完成、如何評估等問題,公眾同樣需要答案。

  從上海徵稅方案來看,上海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試點實行差別化的比例稅率,即:適用稅率暫定為0.6%,但對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可暫減為0.4%。“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統計部門每年公佈。也就是説,上海市實行的基本上是固定稅率。但從公平的角度來説,房産稅理應實行累進稅率。

  據悉,重慶版房産稅預計今年可以收2億元。但按照上海房産稅方案徵收,又會為上海增加多少稅收呢?顯然,這也應該提前有預算,好讓公眾知道上海房産稅能給保障房建設提供多少資金支持。

  此外,筆者還認為,住宅房産稅的推出應該與土地財政的改革挂鉤,不能讓地方政府從房産稅、拍地兩頭得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