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上海重慶今起徵收房産稅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8日 02: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國務院同意部分城市進行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改革試點

  上海重慶今起徵收房産稅

  □本報記者 周渝 周文天

  最近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同意在部分城市進行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改革試點,具體徵收辦法由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從實際出發制定。作為第一批房産稅試點城市,上海、重慶從28日起正式啟動房産稅改革試點工作,上海稅率因房價高低分別暫定為0.6%和0.4%,重慶稅率為0.5%-1.2%。

  在重慶市政府27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重慶市市長黃奇帆表示,重慶主城9區內存量增量獨棟別墅、新購高檔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慶購第二套房,將被徵收房産稅,其稅率為0.5%-1.2%。

  黃奇帆介紹,重慶市房産稅改革試點採取分步實施,首批納入徵收對象的住房包括: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高檔住房是指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徵稅範圍的個人高檔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將適時納入徵稅範圍。

  黃奇帆説,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産稅稅率徵收標準為: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築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為1.2%;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為0.5%。

  在新聞發佈會上發佈的《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行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顯示,計算徵收面積時將以家庭為單位對免稅面積進行扣除,一個家庭只能對一套應稅住房扣除免稅面積。獨棟商品住宅免稅面積為180平方米,新購的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免稅面積為100平方米。納稅人家庭擁有多套新購應稅住房的,按時間順序對先購的應稅住房計算扣除免稅面積。對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應稅住房均不扣除免稅面積。

  辦法稱,對房産稅試點徵收的收入,用於公共租賃房的建設。黃奇帆強調,如果房産稅能收到一點錢,當然用來支持公租房的資金來源,但是絕不是靠房産稅來支撐公租房。

  在重慶召開房産稅的新聞發佈會的同時,上海政府網站發佈《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試點的暫行辦法》。

  辦法稱,上海房産稅徵收對象為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的住房。房産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適用稅率暫定為0.6%。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辦法指出,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併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産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規定計算徵收房産稅。

  辦法稱,對房産稅試點徵收的收入,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