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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7日 10: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日報
市國土局昨天發佈公告稱,去年5月掛牌出讓的順義區板橋地塊,由於開發商預期未簽訂土地出讓合同,該開發商被取消土地競得資格,已交納的1400萬元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還被禁止1年的拿地資格。
去年5月26日,北京聯富置業有限責任公司通過掛牌方式以1.71億元競得順義區板橋創意天承其他多功能用地G2-07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但聯富置業公司逾期未簽訂該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土地開發建設補償協議》。依據有關規定,市國土局決定取消聯富置業公司的競得資格,其已交納的1400萬元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在公告發佈之日起1年內,禁止該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參與北京新的土地招拍挂競買活動。
去年2月,因為開發商大龍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逾期未簽訂出讓合同,市國土局取消了大龍地産對“雙料地王”——順義後沙峪地塊的競得資格,同時決定,大龍地産已交納的2億元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記者 劉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