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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7日 08: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提要]“家樂福無視供貨商和消費者的利益。”在2011年1月15日的一個關於零售商和供貨商關係的座談會上,有供貨商“控訴”道。通過對供貨商的採訪了解到,從扣點,到各項收費名目,供應商在超市裏的費用總和甚至達到了銷售總額的40%以上…[網友有話説]
從康師傅,到中糧集團,再到九三油脂,家樂福近期深陷零供矛盾的漩渦之中。
為什麼總是家樂福?
作為一家在中國已經成功經營15年的外資零售商,家樂福一度被視為大型超市的“模範”。但頻繁爆發的供貨商矛盾,也將家樂福15年光鮮運作背後的“潛規則”暴露出來。
“家樂福無視供貨商和消費者的利益。”在2011年1月15日的一個關於零售商和供貨商關係的座談會上,有供貨商“控訴”道。《每日經濟新聞》通過對供貨商的採訪了解到,從扣點,到各項收費名目,供應商在超市裏的費用總和甚至達到了銷售總額的40%以上。“鋻於目前零供關係的主要癥結在於收費,超市應當在選址、經營上下功夫,不能靠收費支撐,否則將是一個非常危險的趨勢。”
供貨家樂福:不奢望賺錢
“我們的毛利一般控制在25個點左右,其中工資要佔2個點,配送和倉儲佔5個點,稅收佔3個點。但家樂福從我們手裏拿走的扣點就達到20.5個點。給家樂福供貨,每賣出100萬元的貨,我們就要虧損6.5萬元。”北京頂點商貿中心經理張國民告訴記者。
北京頂點商貿中心是家樂福的中國供貨商之一,主要供應速凍食品。張國民表示,很多供貨商都在硬撐著給家樂福供貨,主要原因是要做企業形象,“現在哪家公司要做一個企業的産品經銷,都要先到家樂福去看貨有沒有,還要看貨的銷量怎樣”。
據張國民介紹,從2009年11月份以來,頂點商貿所供應的速凍食品原料價上漲了50%~70%,人員工資上漲了20%,汽油費也從每升5元多漲到了7元以上,公司多次與家樂福協商調價,但家樂福不同意調價。“我們在家樂福的銷售額一年是幾十萬元,不到總銷售量的2%,一年虧損幾萬,還能撐得起。如果做到1000萬元,還真是賠不起。”
洗滌用品生産商北京金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張毅平則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最初我們的産品票面扣點是22個點,雖然低於成本價10%~15%,但覺得還可以做下去。但到後來,家樂福不停地增加扣點,達到40個點左右,2009年如果要重新續簽合同的話,扣點要達到50甚至60個點,我們就沒有辦法做了,就從家樂福裏撤出來了。”
不僅是扣點的增加,“家樂福老是給我們做低價促銷。”張毅平説,金魚牌洗滌靈當時在家樂福裏的銷售價是1.65元,而在其他市場的銷售價是3.4元或者3.5元。“原來家樂福在北京有7家店,每年我們的銷售額在三四百萬。我們控制價格以後,家樂福的門店也上升到十幾家店,每年的銷售額才100多萬。”
在2009年退出家樂福之前,金魚每年在其中要虧損幾十萬元。“我們是國有企業,營業費用一般控制在12%左右,但家樂福需要的扣點是30%到40%,我們開發票的時候財務不理解為什麼要開這麼多,稅務局也不同意,認為我們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
業內人士:15%~20%費用佔比較合理
中國商業聯合會零供調解平臺組委會副主任姚文華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目前超市除了正常的銷售扣點外,還有多達幾十種費用。“其實有幾十種不緊要,緊要的是這些費用加到一起甚至達到了銷售總額的40%以上。我認為15%~20%是一個比較合理的水平。”
姚文華介紹,超市費用包括兩塊,一塊是前臺費用,也就是合同中規定的扣點;另一塊是後臺費用,在合同中沒有規定,或者只是籠統地規定,在實際執行中産生的費用。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權威人士手中獲得的一張表格上顯示,如家樂福這樣的跨國超市的收費項目主要有開戶費、新品進場費、新店開張費、老店翻新費、節慶費、週年費、年度促銷費、新店讓利費、DM海報費、堆頭費等24項,數額大小不等。
據張國民介紹,在家樂福超市內,條碼費就是進店費,該費用每個單品在每家門店需2000元,“家樂福在北京有18家店,如果全部要進,就要向家樂福交36000元。這是必須交的費用,如果不交,根本連店都進不了。”除此之外,家樂福新店開業要收取1萬元的贊助費,每年合同續簽都要交費,數額為1萬元1個店,“如果不交這個費,不光是這個店不讓進,有可能別的店銷售也受影響,甚至貨物被下架。”
陳列費,則是家樂福店內的一種廣告促銷性質的收費。張國民表示,家樂福店內凡是經常被顧客看到的地方,都已經開發為促銷位,要收取相應的費用,尤其是每年的“五一”、“十一”、春節、端午、中秋等節日。該項費用有“堆頭費”、“端頭費”等名目,“這些費用要根據公司的定位和需求,可做可不做。但做和不做的區別在於銷售額會相差二到三倍。”
張毅平還告訴記者,家樂福收費的一些項目是在每年續簽合同的時候就確定下來的,續簽合同時確定當年有幾個節日,節日做什麼活動,要做幾次堆頭,要做幾次海報,全部都做了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按單店來計算。“問題在於,家樂福跟很多供貨商都簽訂了這樣的合同,比如一年簽10次堆頭、10次海報。到節日到來的時候,即使排不上,也要按照已經履行的合同扣款。”“如果不做促銷,家樂福還有末位淘汰制度,一類産品3個月清理一次,銷售不好的淘汰掉。”
費用過高被指有損消費者利益
多如牛毛的超市費用開銷,被認為最終將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姚文華表示,經營者傳統的獲利方式是通過銷售差價獲取利潤,但家樂福靠收取供貨商的費用獲利,兩者造成的結果截然不同。
擔任北京福建企業總商會副會長、北京市漳州商會會長的北京百富勒食品有限公司總經理鄒北風也認為,以家樂福為代表的商超對供應商的有些收費並不合理。
“超市的收費從2003年以來,每年都以10%到15%的比例增長。”姚文華表示,供貨商為了彌補超市收費增加帶來的損失,能夠採取的方法,一是提高銷售價格;另外的一種方法就是降低産品質量標準,降低成本,直接的結果是損害消費者。
“消費者在超市裏能夠獲得的商品價格,實際上是商品的成本價加上超市各項費用的價格。”張毅平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而這些收費背後深層次原因,在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單正國律師看來,家樂福的收費來源於總部對各門店的利潤要求。“原來家樂福總部對門店的盈利要求是4.5%,後來上升到12%,再後來上升到25%。當門店靠正常的經營無法達到總部的盈利要求,就只能想盡辦法找供貨商要。”
多位零售業內人士表示,從中國市場來看,家樂福對資金的巨大需求源於其在市場上的高速擴張。張毅平表示,家樂福在2007年前開店速度比較慢,對供貨商的收費還不是特別繁重,而隨著家樂福大規模地在中國擴張,對供貨商的收費也比之前更加嚴重。
“鋻於目前零供關係的主要癥結在於收費,國家層面上也有商務部等五部委關於公平交易的文件要求不允許收費。超市應當在選址、經營上下功夫,不能靠收費支撐,否則將是一個非常危險的趨勢。”姚文華説:“如果超市恢復到不靠收取供貨商費用盈利,而是在經營中賺取零售差價盈利,那就是一個良性的零供關係了。”
同步播報
涉嫌價格欺詐家樂福等超市被發改委處罰
隨著國家發改委的介入,家樂福等超市“價簽門”事件愈演愈烈。昨天,國家發改委價檢司宣佈,已責成地方價格主管部門對 “家樂福等部分超市價簽標低價結賬收高價”的行為嚴肅處理: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或無法計算違法所得的,最高處以50萬元的罰款。
據發改委介紹,經查實,確有一些城市的部分超市存在虛構原價、低價招徠顧客高價結算、不履行價格承諾、誤導性價格標示等欺詐行為。
利用低價招徠顧客高價結算的包括上海市家樂福南翔店,店內銷售的多個産品存在結算價比價簽高的情況。有類似行為的還有昆明市家樂福世紀城店、武漢市漢福超市洪山廣場店、重慶市沃爾瑪北城天街店、長沙市家樂福芙蓉廣場店、家樂福韶山路店。
此外,昆明、上海、長沙、哈爾濱等地家樂福超市存在不履行價格承諾的行為,超市所售商品結算價與宣傳海報標價不符。
在發改委的處罰中,家樂福成為 “重災區”。家樂福中國區公關總監陳波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回應稱,家樂福方面已經在加強內部監督檢查工作及檢查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