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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7日 07: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早報
上海家樂福聯洋店、南翔店、張江店被國家發改委點名整改 最高罰款50萬元
早報記者 鄒娟 余夢
昨日,由於存在“虛構原價”、“低價促銷高價結算”等價格欺詐行為,家樂福、沃爾瑪等超市被國家發改委“點名”整改,其中涉及上海的為家樂福聯洋店、南翔店、張江店。違法經營者將面臨最高50萬元罰款。
上海市發改委有關人士表示,對此事高度關注,將儘快出臺相關措施,並展開節日價格檢查。
結算價高於標簽價
昨日,國家發改委下發通知,經查實,一些城市的部分超市存在虛構原價、低價招徠顧客高價結算、不履行價格承諾、誤導性價格標示等欺詐行為。沃爾瑪和家樂福“榜上有名”。
其中,上海家樂福三家門店分別涉及:
虛構原價。上海家樂福聯洋店銷售每袋338克的“正林特供香瓜子”,價簽標示原價每袋14.80元、現價每袋6.90元,經查實原價為每袋7.40元。
低價招徠顧客高價結算。上海家樂福南翔店銷售弓箭球形茶壺,價簽標示每個36.80元,實際結算價每個49.00元;銷售時尚衣架,價簽標示每排9.90元,實際結算價每排20.50元;銷售丁香玻璃茶壺,價簽標示每個16.80元,實際結算價每個31.40元;銷售丁香吉祥茶壺,價簽標示每套36.90元,實際結算價每套66元。
不履行價格承諾。上海家樂福張江店銷售開心果,廣告宣傳每斤43.98元,實際結算價每斤45.88元;銷售碧根果,廣告宣傳每斤44.88元,實際結算價為每斤60.80元。
國家發改委已責成相關地方價格主管部門予以嚴肅處理,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或無法計算違法所得的,最高處以50萬元的罰款。
上海將檢查節日價格
國家發改委要求,全國所有超市、百貨等商品零售經營者,要吸取上述違法經營者的教訓,立即組織開展一次自查,認真核對商品是否存在簽標價和結算價格不一致、促銷標示的原價不真實、明碼標價不規範等問題。發現問題的,要及時予以糾正,多收消費者價款的,要全額予以清退。
同時,記者昨日從上海發改委獲悉,針對元旦、春節期間市場價格問題,上海市發改委曾發佈《關於開展元旦、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督檢查的通知》和《上海市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市場價格監管的通知》,檢查範圍主要包括大型超市賣場、集貿市場、標準化菜市場、農副産品批發市場、農副産品生産企業、交通運輸企業、成品油銷售企業、百貨零售企業和旅遊業。
檢查內容涉及餐飲、百貨等商品和服務價格,公路、城市公交、停車等交通運輸服務價格,旅遊景點門票、旅遊住宿、旅遊服務價格以及其他與節日生活相關的商品和服務價格。
檢查重點包括是否存在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行為,是否存在價格欺詐行為,是否存在生産成本和經營成本沒有明顯變化卻大幅提高銷售價格牟取暴利的行為等價格違法行為。
春節期間,上海“12358”價格舉報電話將指派專人負責值守,確保全天候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