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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7日 00: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信息時報
信息時報訊(記者 魏徽徽 通訊員 穗法宣) 網店送來“山寨”貓糧,買家稱專門親自品嘗對比,最終給了店主“差評”。店主不服氣,找不到買家只好以侵犯名譽權將淘寶網告上法庭,並要求刪除這個“惡意差評”。近日,廣州首例“淘寶差評”案在廣州中院審結,判決認定客戶基於親身經歷和主觀感受的評價,不構成侵權。
買家:親嘗網購貓糧發現不對
廣州的梁先生在淘寶網上註冊用戶名“京廣線”後,開設了一間網店從事寵物用品買賣。2009年7月4日,名為“douzi008i”的客戶在梁先生的網店購買了“皇家”牌寵物糧食。
交易完成後,“douzi008i”在淘寶網上作出評價:“賣家態度還可以,本想給中評算了的,可是我個人來説,是很喜愛小動物的,所以對於賣假寵物糧的十分痛恨,所以還是決定給差評。”並稱“因為寵物糧的假冒問題一直很嚴重……前天專門抽空去皇家官方指定的地點買了一袋同款的回來對比,結果發現,外包裝有效期的字體和粗細不同(其他憑肉眼沒發現問題),關鍵是裏面,這家店的比我在官方點買的,顆粒明顯大些,顏色明顯些,味道也淡得多,我又專門親自品嘗了,這家店的粉味很重……個人判斷不是正品,沒有官方驗證過,不具有權威性……請各位家長自行判斷吧。”
賣家:評價失實要求淘寶刪除
梁先生認為上述評價內容嚴重失實,且具有誹謗性質,遂向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下稱淘寶網)投訴,要求修改上述評價。其後,淘寶網以上述評價不屬於“惡意評價”為由拒絕修改 。梁先生認為淘寶網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明知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實施侵權而未採取必要措施,應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遂訴至越秀區法院,要求判令淘寶網刪除“差評”停止侵害 ,在廣州各大報及其網站中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l萬元。
庭審中,梁先生為證明他向客戶出售的商品是正品,提交了寵物糧食公司的銷售出庫單。淘寶網則認為,該證據不足以證實梁先生向客戶出售的商品就是正品。
梁先生又主張,其網店的營業額因受“douzi0081”所作評價的影響而急劇下降。對此,淘寶網不予確認,並提交了該網店交易記錄及信用評價資料,顯示梁先生網店好評率為99.81%,交易總數為1595筆,2009年7月14日客戶作出差評後至8月27日,交易數為330多筆, 佔交易總數的20%。
法院:表達主觀感受並未侵權
一審法院認為,對梁先生所售商品作出評價的直接行為人是客戶“douzi0081”,因此該客戶作出評價的行為是否構成對梁先生名譽權的侵害,決定了淘寶網是否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而從“douzi0081”作出的評價來看,雖不能斷定其所述全部屬實,但當中大部分內容均是基於該客戶的親身經歷和主觀感受進行適當、理性地批評、評論,明顯不具有借機誹謗、詆毀的性質。
鋻於梁先生亦未提交充分證據證實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法院認定,該客戶作出評價的行為不構成對梁先生名譽權的侵害,淘寶網拒絕對客戶所作評價進行修改,亦無須承擔侵權責任。遂判決駁回梁先生的全部訴訟請求。
梁先生不服上訴,近日廣州中院作出終審裁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