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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6日 07: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早報
綜合新華社電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言人尹成基在昨日的新聞發佈會上説,到2010年底全國30個省份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長幅度為22.8%。
尹成基同時表示,在2011年將會完善企業工資分配和監管制度。適時合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推進工資集體協商,積極探索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尹成基介紹,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上海市為11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北京市為11元。2010年全國規模以上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7%,全國簽訂有效集體合同70多萬份,覆蓋近億職工。2010年,全國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共檢查用人單位178.2萬戶,涉及勞動者9704.3萬人,責令用人單位為1069.9萬名勞動者補簽勞動合同,補發工資待遇等89.18億元。
尹成基表示,在2011年將會完善工資指導線、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行業人工成本信息指導制度,擴大企業薪酬試調查範圍。建立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完善工資保證金、欠薪應急週轉金制度和建築總承包企業負責解決分包企業欠薪責任制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規範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推進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