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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5日 15: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財經網》
審計署對中國人壽的審計情況表明,其在業務經營和財務收支方面存在違規承保或退保、違規給付及理賠、違規支付手續費及佣金等問題;在業務及檔案管理、採購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環節,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
【財經網專稿】記者 徐怡丹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公告稱,國家審計署于2010年對公司控股股東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國壽)和部分分支機構2009年度資産、負債、損益情況進行了例行審計,近期將以《審計結果公告》的形式向社會公佈。
公告顯示,審計情況表明公司在業務經營和財務收支方面存在違規承保或退保、違規給付及理賠、違規支付手續費及佣金等問題;在業務及檔案管理、採購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環節,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但這些問題對公司整體經營業績以及財務報告沒有重大影響。
記者查閱了保監會網站09年的行政處罰目錄,2009年保監會1至4號處罰文件均是有關國壽分支機構在永泰團體年金方面的處罰。認定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下屬瀋陽分公司于2004年4月30日至2007年12月21日期間,虛構永泰團體年金保險業務,虛增保費收入和退保金1.56億元,未按照規定使用永泰團體年金保險備案條款等行為,對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處以停止接受國壽永泰團體年金保險系列産品新業務6個月,同時對現有國壽永泰團體年金保險業務的合規情況進行全面清查。並對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市分公司,罰款50萬元、警告並責令改正。事件責任人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市分公司張春和婁軍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並予以撤換。
(證券市場空週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