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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投標報低價 民資或外資投資光伏電站遇阻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4日 08: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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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邢佰英

  “早在2009年我們就在中國挑選光伏電站進行投資,如今連一座光伏電站都沒投成。”第一能源公司中國區負責人楊洪濤在青島一座太陽能電站落成典禮上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説。

  第一能源公司是一家專業投資光伏電站的海外投資企業,在美國、南非成功投資多家光伏電站。因強烈看好中國光伏市場,楊洪濤兩年多前被派來中國“淘金”,但大江南北奔波下來,相中的電站不少,卻因並網、電價等因素導致投資遇阻。

  2009年6月,楊洪濤看中了河北一座聚光光伏電站,很快就與這家民營光伏企業簽訂了意向投資協議,當地政府也提供了多種支持政策。眼看就要大功告成,楊洪濤沒有料到,一個“絆腳石”——並網電價讓投資卡了殼。

  楊洪濤的邏輯很簡單,只有明確了光伏電站的並網電價,才能根據裝機容量和利用小時數測算出年度售電收入,核算投資回報率。第一能源的資金來源包括海外退休基金、養老基金等,不求很高的年收益率,但厭惡風險,因此必須明確電價以確定是否虧損,否則,第一能源不可能先把錢掏出來。

  該民企負責人一面對楊洪濤軟磨硬泡,一面積極向各級政府申請。由於光伏電站並網電價由發改委核準,加上該電站裝機容量較大,需要地方發改委上報國家發改委核準。而我國未出臺光伏電站並網標桿電價,除了特許權招標項目外,具體某個電站的電價只能“一站一核”,這往往很難實施。

  眼看電價一年多都沒批下來,該民企負責人急了。他最近一次與楊洪濤聯絡時提出,公司已與當地政府達成一致,如果第一能源先把電站投資資金打過來,當地政府就立即出具該電站實施1.25元/千瓦時保底電價的函。楊洪濤不為所動,沒有正式並網電價且不説,若電價為1.25元/千瓦時,投資成本相對高一些的聚光發電電站就可能成為“雞肋”了。

  耐人尋味的是,近年來,包括光伏等新能源電站建設項目大量集中到國企手中。2010年舉行的第二輪光伏電站特許權招標項目中,所有13個項目均由國企以最低價中標。由於民資和外資報出的並網電價偏高,而國企能不計成本報出低價,國企自然大量中標,“虧不起”的民資和外資處境尷尬不難理解。

  並網也是光伏電站的“老大難”。楊洪濤發現,一是並網手續繁雜,二是即使當地政府能協助電站並網,但因當地電網掌握電力調度,光伏電站發電受“歧視”並不罕見。儘管修訂後的《可再生能源法》明確保證電網對新能源發電的全額收購,但如果真的被“調控”,光伏電站往往只能忍了,整體盈利自然受影響。

  在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光伏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吳達成看來,民資或外資投資光伏電站遇阻並非個例,有的因為上報電價過高不能獲批,有的困于並網及調度難題。但這並非只有民資或外資才會遇到,青海等地的國企光伏電站同樣存在因並網難而停滯的現象,這些問題有望在持持政策完善和電網建設推進的過程中逐步解決。

  吳達成認為,對於光伏及其他新能源産業,目前政策並未排斥民資或外資參與,但不妨通過政策調動民資、外資的積極性,只有多樣化資本“各顯神通”,在新興産業發展初期進行風險分擔、優勢互補,産業發展才能事半功倍。

  業內人士也認為,儘管國企擁有資金優勢和較高的風險承擔能力,但在技術、經驗及市場化運作方面不及部分民資或外資企業,如果光伏電站投資屬性過於單一,光伏電站技術進步很可能放緩,甚至因行業風險過於集中而被放大。

  目前,楊洪濤與這家民企負責人都在焦急等待中。而專家預測,我國近期出臺光伏並網電價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