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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收入比考核要謹防被異化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4日 06: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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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雷泓霈

  據媒體報道,近日溫州市出臺辦法,首次將“房價收入比”作為一項“硬指標”列入縣(市、區)工作績效重點考核項目,分值佔5分,成了檢驗官員政績的依據。

  溫州市政府強力抑制房價的決心值得佩服,但如此一來,房地産發展過程中的“腸梗阻”、“房價虛高”、“行政健忘症”,就真的能藥到病除嗎?我害怕這種考核照例會成為效果不佳的“花架子”。

  以前,每當遇到了關鍵難題,我們總會拿出“納入政績考核”當撒手锏,希望收到立竿見影的奇效。從權責挂鉤的角度來理解,也確實能起到一定效果,可功效卻不夠持久,有時,還會出現“失靈”現象。比如浙江、四川、內蒙古三省將環保指標納入官員政績考核,這是2005年8月1日的消息,至今已經過去6年了,看看浙江、四川和內蒙古的環境質量和生態質量,難道比全國其他省市好?近日,中國廣播網報道上述三省中某省的不適合種植綠色農作物的農用地面積為47.2萬公頃,佔20%,城郊傳統的蔬菜基地、部分基本農田都受到了較嚴重的影響。可見,“環保政績考核”並未調動地方官員的環保積極性,環境污染現狀並未得到顯著改善。

  “某某納入政績考核”之所以變形、走樣,就是因為“政績考核”雖是有效方法,也不能常用、慣用、大面積使用。一旦出現氾濫和常態化,各項工作都納入“政績考核”,基層官員在考核面前的緊張感、緊迫感和高度重視,就容易泛化、遲鈍化,出現破罐破摔的心理,大家都不再將“某某納入政績考核”當做令人生畏的尚方劍,缺乏了敬畏感,它所能發揮的鞭策效應就會減弱。

  還有,“某某納入政績考核”歸根到底仍是上級領導在考核,社會公眾對於考核模式、考核程序以及各種考核細節,都無從得知,無法參與。“納入政績考核”淪為形式主義,就很正常了。

  民意納入政績考核也好,環保納入政績考核也罷,都是各級官員應該履行的行政底線,只要是群眾的呼聲、發展難題,各級官員就應該責無旁貸的重視和落實。這就是所謂的民本思維、以人為本,在各級法規中,都已得到了權威確認。人人皆知的行政常識、為群眾服務的行政底線,卻不得不用“納入政績考核”進行“框”,提升到崇拜高度,本身就是多餘。

  與其大聲吆喝“將某某納入政績考核”,不如從根上強化各級官員的服務本位思想和工作指導思想,喚醒他們的民本意識、服務意識以及民生敬畏意識。比如,房價如果下不來,群眾不滿意,主管領導就應該追究行政不力的責任,在媒體上向群眾公開道歉,將行政追責常態化,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而不必患上“政績考核崇拜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