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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將房價納入幹部政績考核辦法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2日 07: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浙江在線-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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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溫州1月21日電(記者 李揚) 溫州市昨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幹部新“考績法”,在全國率先將房價收入比納入新出臺的領導幹部考績辦法。能不能控制房價不合理上漲,成了考核領導幹部政績的依據。

  新“考績法”明確民生民情工作作為主要考績內容,新增城鎮化率、房價收入比、公共綠地增加值、污水處理率等新元素成為硬指標。如房價收入比,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它是反映居民能否買得起房子的主要指標。考績新辦法將它和固定資産投資率等一起並列為縣(市、區)的重點工作,並詳細規定,以各縣(市、區)2010年末的房價收入比為基數進行考核。實際得分=〔該縣(市、區)房價收入比降低率/排名第一的縣(市、區)房價收入比降低率〕5。在這個考績新辦法中,基本分還包括群眾的滿意分。

  新法敞開大門讓群眾參與評價,創新考評方式,使各被考績單位既是“下評上”的“考官”又是“上評下”的“考生”,還有“左右互評”,以形成立體評價體系。

  新法一齣臺,在網上引起網友的熱議,認為這一舉措將房價比跟幹部政績挂鉤,把百姓生活與幹部工作更緊密地聯絡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