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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煤或減盈利 動力煤讓煤企無動力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9日 13: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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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雖已超過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的簽訂日期,但重點合同煤的征程仍遠未走完。

  兗州煤業(600188.SH)昨日發佈公告稱,公司2011年電煤銷售合同簽訂價格同比下降6.97元/噸,貫徹了國家發改委保持不漲價的精神。《第一財經日報》另從部分煤企與電企處獲悉,2011年重點合同煤已經簽了大半,價格基本與去年持平。但部分專家及企業人士表示,這一價格或將削減煤企盈利,從而使其在重點電煤合同的兌現上失去動力。

  利潤或受影響 煤企“心情複雜”

  一家央企發電集團的內部人士向本報透露,2011年重點合同煤已經簽了大半,價格都維持在去年的水平。不過,市場另一方的煤炭企業卻對此心情複雜。

  中國煤炭運銷協會市場觀察員李朝林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重點合同煤的價格壓縮了部分煤企的利潤空間。以日前發佈公告的兗州煤業為例,有關部門要求重點合同煤價格不得高於去年已經令煤企發愁,但兗州煤業給出的簽訂價格則仍較去年低了6.97元/噸,主要原因是兗州煤業的礦井老化較為嚴重,産量目前只減不增,因此缺乏競價能力,合同價格已無力與去年持平。

  李朝林介紹,兗州煤業的普通礦井一般每年産量為600萬~700萬噸,但一些老礦井已經下降到了300萬~400萬噸的年産量,有些甚至已經連200萬噸的年産量都無法達到。原因在於企業在産煤初期對富集煤層開發過度,導致資源透支,煤質下降,從而競價能力也下降。

  兗州煤業董秘陳寶才在接受本報採訪時稱上述情況並非實情。陳寶才表示,重點合同煤價格的確過低,兗州煤業的利潤也會受影響,但影響不大,且更為重要的是兗州煤業2011年簽訂的重點合同煤價格並未低於去年,而是去年的“翻版”。

  陳寶才對此解釋稱,煤炭企業在與電力企業談判煤價時均會設定“基準價格”,而2011年的這一價格是與去年完全相同的,不同的是2011年的市場煤價格遠高於去年,因此對比基礎發生變化,導致合同煤價“相對下降”。

  另外,陳寶才認為,對於中國神華、大同煤業等大型煤企而言,相關部門分配的重點合同煤任務肯定都能完成,並且最後簽訂價格也會基本與兗州煤業相同。但這些産量巨大的煤企所面臨的市場壓力要比兗州煤業更大。以中國神華為例,其總銷量中75%的煤炭都要按照重點合同煤價格出售,否則無法賣出去,而兗州煤業的這一數字則只有20%。然而,要想盈利則首先要能出售,因此這一類大煤企的毛利率會受此影響。

  企業無動力 兌現率難保

  然而,面對較低的重點合同煤價格,大型煤企儘管心情複雜——既要完成任務,又不想被壓縮利潤,但由於企業最終均可盈利,因此重點合同煤的兌現率一般都能保證。而對中小企業來説,則利潤會受到較大影響,因此幾乎沒有兌現的動力。

  李朝林表示,企業可能會在合同上的名義價格依照相關部門的要求,但會通過其他方式增加費用來減少被壓縮的利潤空間。

  另外,2011年電煤銷售合同匯總量較去年有所下降,僅為15億噸左右,而去年的匯總量則超過17億噸。但即使如此,9億多噸的重點合同煤量是有保證的,並且匯總的合同一般都是跨省區的,因此運力應不成問題。

  陳寶才也對本報表示,重點電煤合同的簽訂中,有量有價的是一種,而較多的是有量無價的合同,“這種合同更多是一種意向的概念,沒什麼實際意義。”而所謂“國家重點合同煤”也主要指計劃內的,有火車運力保障的電煤,作用更多在於“運”,而不是“需”。但他同時表示,對於2011年的煤炭産運需銜接來説,運力仍始終會是一大問題,因為“一兩條新修的鐵路根本起不到什麼緩解作用。”因此,即使以2011年15億噸的合同量來看,也是比較“虛”的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