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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産稅議而不決不利於穩定市場預期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9日 11: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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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梔梓

  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上周通過清研諮詢和民意中國網對全國3158名公眾進行的在線調查顯示,87.7%的人關注有關開徵房産稅的新聞,其中37.1%的人表示“非常關注”,調查發現,92.9%的人表示房産稅將影響自己的購房或住房計劃。

  2009年5月,《國務院批轉發改委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意見通知》就已經提到“深化房地産稅制改革,研究開徵物業稅”;去年5月底,中國政府網發佈的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又進一步明確提出,我國將逐步推進房産稅改革;去年10月,十七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十二五”規劃建議》再次提出要“研究推進房地産稅改革”。這些都已經很清楚地表明,高層擴徵、改革房産稅的決策已定。

  然而,房産稅這一意在對房産保有環節徵收的稅種,卻至今還是處於議而不決的狀態。開徵房産稅究竟是為了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增加房産市場有效供給,使房價回歸合理價位運行,還是為了完善稅制,增加地方財政收入,抑或是為了調節收入分配,縮小貧富差距?三種功能孰重孰輕、次序如何排列?調控的取向一直是眾説紛紜,莫衷一是。

  房産稅無論是“修舊”擴徵,還是“立新”開徵,無論是在少數城市先行試點,還是在全國範圍內大面積推進,都並非政府層面説了就算的事情,必須遵循稅收法定原則,通過立法機關來修法或者立法才能進入實施階段,即使是早已傳得“有鼻子有眼”的重慶、上海兩城市房産稅試點,也不能繞過修法、立法程序。

  房産稅在其功能取向定位尚未明確,是否整合其他稅費尚不明朗,修法或立法尚未完成的情況下長期議而不決,任由坊間議論、業界探討、媒體炒作,會不時引起公眾心理恐慌、市場動蕩,每一次“風吹草動”都會引起購房者的等待觀望、地産股集體受挫,這對於穩定公眾情緒、市場預期都是很不利的。

  因此,筆者認為既然高層擴徵、改革房産稅的決策已定,那就應該儘快地給其功能取向定位、決定其相關稅費的取捨,啟動其修法或立法程序,並且給公眾一個明確的擴徵、改革房産稅的時間表。這既有利於房産稅擴徵、改革有條不紊、循序漸進,又能穩定公眾情緒和市場預期,減少市場動蕩,是建設和諧社會的應有之策。

  【網友聲音】

  ●風雨屋主:房産稅改革應該納入稅制改革的大盤中通盤考慮,該徵的徵,該取消的也應取消,不能重復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