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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不兼容對手産品處百萬以下罰款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5日 12: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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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報訊(記者 張黎明)互聯網企業之間的罵戰和技術爭端將被嚴格監管。昨日,工信部正式向外公佈《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 ,要求互聯網企業“不得詆毀對手”、“不得擅自不兼容對手産品”、“不得自行評價他人安全”。

  惡意詆毀對手將被罰款

  這個辦法發佈的背景是在去年底爆發的騰訊QQ和360安全軟體之間的紛爭。

  新規要求,互聯網企業在處理爭議時“不得損害用戶合法權益,不得惡意詆毀競爭對手”;對他人産品或服務的安全、隱私保護、質量等存在異議的,“應提交第三方權威機構進行檢測,不得自行組織測評併發布測評結果”;企業也不得擅自對其他經營者提供的合法産品或服務實施不兼容。

  此外,工信部的新規還對軟體企業的推廣方式做出規定,比如某款軟體如果在安裝時捆綁了其他軟體,“應明確提示用戶,並提供獨立的卸載方式”。而軟體企業常用的“彈窗大戰”也將被規範,工信部要求,在用戶關閉或退出窗口後,無正當理由,不得再次彈出相同內容的窗口,干擾用戶正常使用。

  新規還列舉出包括惡意詆毀、不兼容等在內的五大不正當競爭行為,並表示將對這些行為處以10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企業還將被責令停業整頓。

  行業反饋:

  具有里程碑式意義

  在工信部辦法公佈的同時,互聯網協會昨日也公佈了《互聯網終端軟體服務行業規範》(徵求意見稿),其中包括保護用戶個人信息安全、禁止強制捆綁、禁止軟體排斥等內容,互聯網協會表示,這份規範出臺之前,已經徵集了新浪、搜狐、騰訊、百度、360、金山、瑞星、暴風影音等多家公司的意見。對於種種監管新規,各公司紛紛表態:

  360公司:該辦法具有里程碑式意義,辦法出臺後,行業內不兼容、強制捆綁、靜默升級等不規範行為將得到有效遏制。

  騰訊公司:這些辦法將為守法經營的企業提供有效保護,也將真正保護廣大用戶的切身利益。

  金山網絡:絕對不以各款安裝在用戶電腦、手機中的客戶端視為“武器”,干擾其他企業提供的合法産品及服務的運行,絕對不以安全、清理等為名誤導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