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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4日 03: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證券日報
■本報北京訊 記者傅蘇穎報道
分析人士認為,此舉有利於平衡外匯儲備、促進人民幣流出、減輕國內通貨膨脹的壓力
在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收穫頗豐的情況下,1月13日,央行發佈了新年1號文件《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將允許試點內的境內機構用人民幣開展境外直接投資。分析人士認為,在便利中國企業“走出去”的同時,標誌著人民幣國際化進一步加快,是人民幣在資本項下打開了一個窗口。此外,也有利於平衡外匯儲備、促進人民幣流出、減輕國內通貨膨脹的壓力。
《管理辦法》規定,境內機構經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可使用人民幣資金通過設立、並購、參股等方式在境外設立或取得企業或項目全部或部分所有權、控制權或經營管理權等權益。
央行稱,積極穩妥開展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將進一步擴大人民幣在跨境貿易和投資中的作用,更好的支持企業“走出去”,進一步促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
辦法還規定,境內機構是指在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地區內登記註冊的非金融企業。據央行近期公佈的數據顯示,目前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已經擴大到16個省共計67359家企業。
分析人士認為,今年央行首個1號文件就是推進人民幣海外結算,這是人民幣國際化的一個重要步驟,人民幣現在已經可以進行貿易結算,但是,要實現國際化要需要人民幣可以作為投資工具。因此,《管理辦法》的辦法,可以看作是人民幣國際化資本項下打開了一個缺口。
《管理辦法》規定,境內機構可以將其所得的境外直接投資利潤以人民幣匯回境內。經審核境內機構提交的境外投資企業董事會利潤處置決議等材料,銀行可以為該境內機構辦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利潤入賬手續,並應當向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報送人民幣利潤匯回信息。
此外,境內機構因境外投資企業增資、減資、轉股、清算等人民幣收支,可以憑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的核準文件到銀行直接辦理人民幣資金匯出入手續。相關金融服務手續更加便利。
而央行1號文件的頒發,還將有利於促進人民幣的流出,緩解近期人民幣升值加速所導致的“熱錢”的進一步流入的壓力,進而進一步緩解國內的通脹壓力。
13日,人民幣中間價已經連升三日,並再次刷新了最高紀錄,毫無懸念的突破了6.6關口。此外,市場對人民幣可能進一步的升值預期仍然強烈。另外,面對國內輸入型通脹的進一步升級,中國市場對海外資金的吸引力不減。在此種情況下,央行1號文件的下發,拓寬了人民幣海外流出的渠道,鼓勵企業用人民幣到海外進行投資,分流一部分資金到海外,自然有利於緩解國內過高的外匯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