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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3日 08: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國土資源部原處長沙志剛頗具理財頭腦,在收錢上千萬元後拿出700多萬投資房地産,成了炒房一族。昨天,沙志剛因涉嫌受賄1040余萬元在一中院受審,他當庭承認自己“嚴重違紀違規”,認可檢方的指控但對數額提出異議。
現年45歲的沙志剛1988年畢業于上海同濟大學,原是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監測與統計處處長,案發前剛剛被提拔為地籍管理司副司長。據檢察機關指控,2005年6月至2010年1月期間,沙志剛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在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參加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項目投標資格考試時,洩露考試內容,併為該公司承攬相關項目提供幫助。為此沙志剛以股份收益的名義,多次非法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賈汛(另案處理)給予的840余萬元。
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期間,沙志剛還利用職務便利,接受北京天目創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曉陽(另案處理)的請托,為該公司違反規定承攬項目提供幫助。為表示感謝,程曉陽按照沙志剛的要求,違反規定以高出市場價200萬元的價格,將部分項目分包給沙志剛指定的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在賈汛的幫助下,沙志剛將這筆錢非法佔有。
“我的行為對公務員來説是嚴重違紀違規的,觸犯了國家的法律。”昨天在法庭上,沙志剛表達了悔意。他説,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他和大學同學賈汛一手創辦的,雖然沒有任何書面文件體現沙志剛對該公司有出資,但實際上從公司的戰略決策到技術團隊的培訓,都是他一手掌握,並且淘源公司的大部分業務,都是依靠他在國土資源部的業務關係從各地承攬來的。對於第一筆840余萬元的受賄指控,沙志剛稱,除了其中一筆15萬元的自己沒有印象,另外的都屬實,這其中有700多萬元都被他用於購置房産,而剩下100多萬元則用於日常開銷。對於第二筆200萬元的受賄指控,沙志剛對計算方法提出了異議,認為應該是40余萬元,檢察院的指控數額偏高。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記者王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