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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3日 04: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本報訊(記者張然)昨天,國家安監總局網站發佈消息,日前由國家衛生部和國家安監總局聯合發佈公告,原由衛生部負責的職業病危害評價等工作今後將由國家安監總局負責。
根據公告,原由衛生部負責的建設項目(不包括醫療機構)職業病危害評價甲級資質審定工作調整為安監總局負責。原由衛生部負責備案、審核、審查和竣工驗收的下列建設項目(不包括醫療機構)職業衛生審查工作調整為安監總局負責: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授權的有關部門審批、核準或備案,總投資在500億元人民幣以上的建設項目;核電站建設項目;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的建設項目。
自2011年1月1日起,衛生部不再負責受理建設項目(不包括醫療機構)職業病危害評價甲級資質的申請、建設項目(不包括醫療機構)職業衛生審查申請,需由申請單位向安監總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