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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基金“充公” 或引發全國性基金會不滿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2日 11: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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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連杰的壹基金走得很苦很累,不是因為他的團隊能力差,也不是財務狀況有問題,更不是合作夥伴不配合,而是因為‘壹基金’的身份有問題,就因為它不能合法登記註冊。” 劉潤華表示,任何改革都意味著對現有制度和政策的突破,都是某種意義上的“違法”和“違規”,都需要承擔巨大的改革風險。

  “作為民政工作者,我要以自己的方式為慈善做貢獻。面對風險,我不能無動於衷,所以我要加強對社會組織的監管,幫助社會組織建立各種制度。為了慈善,我願意擔點責任,哪怕受點處分,就權當是‘認捐’吧,即使是‘裸捐’,也是有意義的。”劉潤華表示,“深圳壹基金落戶深圳後,深圳民政局絕對不會要求深圳壹基金投入到某個具體的項目中。”

  “深圳壹基金在以後的發展過程中,肯定會遇到一些技術上的問題和難題。”劉潤華説,“颱風來了,吹到深圳壹基金這棵樹,如果這棵樹被吹歪了,民政局就去扶一扶;如果這棵樹就是抖一抖,民政局就在後面看著。”

  至於其他類似壹基金的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是不是都能到深圳進行“合法化”?劉潤華表示,壹基金落戶深圳本身就是探索,將來在深圳壹基金經驗探索成熟的基礎上,再有類似社會組織到深圳註冊成立,起點至少要比深圳壹基金高。

  “深圳壹基金今天在深圳成立,是中國公益慈善領域中一個里程碑的事件,標誌著中國公益慈善事業,邁開了一個非常大的步伐。”在啟動儀式上,北京師範大學大壹基金會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毫不吝惜對壹基金在深圳取得合法身份的誇獎。

  “地方性”基金會疑慮

  “壹基金地方化後,可能面臨許多善款匯繳要求。”

  壹基金內部人士透露,壹基金實體轉至深圳備案註冊,仍是不期而至的“B計劃”。

  深圳試水慈善體制改革的消息早在2008年即已明確,2010年年中即有“備案註冊”管理辦法出爐。但從2010年初向民政部遞交註冊申請後,李連杰與理事會成員一直試圖在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註冊實體。儘管基金會註冊條款要求主管部門在90天內作出答覆,但時至2010年10月,壹基金仍未獲得任何書面回復。

  兩個計劃之間的差別,在於“全國性”與“地方性”基金會在慈善主體權利上的差異。

  依照2004年國務院頒布的《基金會管理條例》,公募基金會存有募款地域限制,在深圳註冊的基金會原則上不得跨地域募款或從事其他與募款有關的活動。

  李曾對本報記者言稱壹基金的發展策略:一是讓人認識;二是建立聯盟平臺和明細財務制度;三則要使之褪去個人色彩,並完全成為有世界影響力的公募基金會主體。

  深圳突破主要解決其財務自主問題,但過去附於紅十字基金會系統的全國性公募資格和半官方身份的“紅利”能否保持,則待觀察。紅十字基金會具有全國募款、以通行證進出災區的資格,壹基金工作人員在汶川、玉樹地震等災害中自由出入災區,並實現向公眾募款。

  但南都基金會秘書長徐永光認為,網絡和電視晚會的形式實質上已經突破了法規限制。也有觀點認為,壹基金通過短信、戶外廣告等在各地宣傳,可能會引發其他全國性基金會不滿。

  此外,李連杰曾希望壹基金成為資金募集平臺,進而向各類壹基金聯盟中的草根NGO撥付善款——而這點也可能因其不再具備“紅十字基金會”的頭銜,遭遇“地域性政策”壁壘。在2010年玉樹地震後,民政部曾下發通知,要求地方性公募基金會不得展開募款,已募集的款項需轉交全國性基金會或當地民政系統賬戶,最終統一匯繳至青海省。以行政命令禁止地方公募基金會在大災中募款,是1998年抗洪之後的慣例。

  深圳市強調要在未來10年逐步將慈善捐贈的使用、監督權限隔離開。但一位不願具名專家仍擔憂,“壹基金地方化後,可能面臨許多善款匯繳要求。”

  壹基金仍對外強調希望繼續推動慈善理念日常化,這與許多基金會在災難中善款井噴不同。畢竟,它還擁有一個其他民間組織難以企及的豪華理事團隊。

  “紅十字會是在嫁女兒,以後雙方仍會合作。”一位壹基金公關部門人士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