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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2日 06: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證券時報
吳定富:重點加強對保險資金新投資渠道的監管,防止出現投資衝動
證券時報記者 徐濤
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昨日在北京舉行。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表示,今年要把防範化解風險作為保險監管的首要任務,要強化對保險公司的資本約束,加強資金運用監管,維護保險資産安全,防止保險公司出現投資衝動。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公司治理監管,夯實防範風險的基礎。
據吳定富介紹,2010年,預計全國保費收入達到1.47萬億元,同比增長33%。其中,財産險保費收入3894億元,同比增長35%;人身險保費收入突破萬億,達到1.08萬億元,同比增長31%。保險行業預計實現利潤總額607億元。保險總資産達到5萬億元。截至2010年底,我國保險資金運用餘額達到4.6萬億元。
吳定富表示,“十一五”期間,一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充滿活力的保險市場基本建立,我國已經成為全球最重要的新興保險大國。保險公司由“十一五”初期的93家增加到146家,保費收入由4931億元增加到1.47萬億元,總資産由1.5萬億元增加到5萬億元;目前,7家保險公司資産超過千億元、2家超過5000億元、1家超過萬億元,保險公司在金融市場和國際保險市場的影響力和競爭力不斷提升。
吳定富同時強調,保險業在取得很大成績的同時,行業在長期快速發展中積累的深層次問題和矛盾也在逐步顯現。“2011年,保險監管要把防範化解風險作為首要任務。”
他表示,首先,要強化資本約束,發揮償付能力監管在風險防範中的核心作用。對償付能力不達標的公司,採取限制業務規模、限制或停止經營新業務、限制分支機構批設、限制高管薪酬等措施。強化保險公司核心資本的作用,修訂《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管理辦法》,嚴格次級債的發債條件和認可標準,加強次級債的監督管理。
其次,要加強資金運用監管,維護保險資産安全。關鍵是細化保險資金運用監管規則,健全監管標準,抓好貫徹落實。要重點加強對股權、不動産等新投資渠道的監管,督促保險機構嚴格執行相關監管政策,防止出現投資衝動。
另外,要加強公司治理監管,夯實防範風險的基礎。繼續推動公司加強董事會建設,強化董事責任,強化公司董事會及主要股東對公司經營管理層的監督與約束,防止內部人控制。
吳定富指出,要嚴肅查處保險領域重點案件。要推進稽查制度建設,制定出臺《保險行政案件調查管理辦法》和《保險司法案件督辦規則》,研究制定《保險業反洗錢工作實施辦法》。同時,加大犯罪打擊力度。對保險領域犯罪案件開展拉網式排查,對已經暴露的案件,從重從快嚴厲打擊。